民政部网站昨日发布《烈士公祭办法》,规定在清明节、国庆节或者重要纪念日期间,应当举行烈士公祭活动。举行烈士公祭活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建议和方案,报请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4月2日光明网)
这是政府第一次明文规定在重要日期进行烈士公祭,对于参与公祭的人员,并没有进行规定,但是笔者强调一点:请别忘了带上孩子。
在笔者生活的城市,有一座抗战纪念馆,可笔者的好友,一位在当地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女孩,却和笔者说,她从没有去参观过!“因为我们学校只去祭扫烈士墓,从来没有带我们去过纪念馆。”女孩并非不想去参观,只是没有机会去。
本次《烈士公祭方法》规定,参加烈士公祭活动人员应当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工作人员的组织引导下参观烈士纪念堂馆、瞻仰祭扫烈士墓。所以,只要政府在组织实施的时候不要忘了孩子,孩子们就一定有机会接受更多的历史教育。
而参观这些纪念堂馆对于孩子的影响自不必说,孩子正处于易于、乐于接受新鲜事物的时期,在这种时候,通过历史的图片、实物、氛围对他们进行教育,能够加深他们对于先烈的认识,帮助他们更好地成长。
公祭是对孩子进行生命教育的一大契机。利用对烈士的公祭,让孩子们知道生老病死是人生的常态,死亡是不可避免的,重要的是怎样度过这一生,使其更加理解生命的意义,努力实现自身价值;同时,也可以让孩子们知道,生命是脆弱的,是转瞬即逝的,是充满不确定性的,所以要好好珍惜自己生活的每一分每一秒,不给下一秒留遗憾。
政府明文规定公祭,这是一种对历史的重视,而公祭时带上孩子,则是对未来的重视,过去与未来,就在这潜移默化中悄悄演变着。
稿源:荆楚网
作者:韦君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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