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乡镇党委书记说:“上面明文规定的‘一票否决’事项就几项,可实际工作中否决事项涉及党风党纪、食品安全、信访工作、生产安全多方面,甚至招商引资等也‘一票否决’,逼得许多乡镇干部跑部门、拉关系,说假话、做假账。”(4月17日 《人民日报》)
笔者以为,随着社会转型加速,乡镇工作压力不断增大。一方面,乡镇群众对优质的教育、公平的分配、坚实的社保以及安全的生态环境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因房屋拆迁、劳资纠纷、土地征用等引发的矛盾冲突时有发生。另一方面,上级政府为了实现保稳定、保发展、保民生目标,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硬指标的考核权重明显加大,乡镇干部要面对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招商引资等多达几十项考核,很多涉及“一票否决”。
虽然“一票否决”的实施促进了乡镇工作开展,但给乡镇干部造成较大的精神压力。一个乡镇一旦出现一起 “一票否决”事件,整个乡镇的其他工作就都得不到肯定,乡镇干部的激情就会受到挫伤。于是,一些乡镇为了防止出现涉及“一票否决”的事件,面对本不该由政府兜底的意外伤亡、医患纠纷等,不是坚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而是为了尽快息事宁人,主动赔偿“买单”,导致乡镇政府变成“无限责任公司”。这种“一票否决”下的“司法缺位”和“行政越位”现象的存在,既助长了闹访、缠访等不良风气,又牵扯了乡镇干部的精力。
笔者以为,理顺乡镇工作职能,减轻乡镇干部压力,必须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建立健全以平时考核为主的乡镇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上级主管部门实行月度考核评分模式,通过日常考核,督促乡镇干部把工作做在平时,把主要精力用于防范,把问题纠正在平时,防止时过境迁,一些工作不可考、不好评、不好改而造成更大损失。另外,通按月评分、年终汇总,还能避免年底“一窝蜂式考核”,遏制 “工作做得好、不如接待搞得好”、“平时不努力、临时抱佛脚”、等怪象。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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