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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义祥:塑造健康文化生态已刻不容缓

发布时间: 2014-05-06 17:00:47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杨义祥  进入电子报

  曾经的网络大V秦志晖(秦火火)因犯诽谤罪、寻衅滋事罪4月17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有期徒刑三年。秦志晖当庭表示不上诉。经查,秦志晖曾利用信息网络,分别诽谤杨澜等多名公民,引发大量网民对杨澜等人的负面评价,相关信息累计被转发4100余次。在“7.23”甬温线动车事故善后处理期间,秦志晖编造政府机关天价赔偿外籍乘客的信息并在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该虚假信息被转发11000次,评论3300余次,不仅造成网络空间的混乱,也在社会上引发不明真相群众的不满,严重扰乱了政府机关的善后工作。
  另一名网络大V薛蛮子因病重被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通过警方向社会公众表达歉意和忏悔,说自己“犯罪了,认罪了,悔罪了,以后再也不会了”,并告诫所有在网络上有影响力的人要“谨言慎行”。
  看完这两篇报道,笔者立马想到了一句流行的电影台词:“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还有佛家讲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再看看社会上那些曾经的春风得意者、忘乎所以者、自我感觉良好者、哗众取宠者、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者,他们可能得意于一时,逍遥于一时,自以为可以玩弄公众于股掌之间、玩弄网络于股掌之间,但在尘埃落定之后,他们无一不都是要为自己的行为承当责任和付出代价的。这也再一次警示我们: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任何的不负责任和恶意中伤、报复他人与社会的言论和行为,都是为法律所不允许为公众所不能接受的。
  秦火火与薛蛮子的结局与忏悔,这样启示我们:
  第一,网络大V也好,网络推手也罢,首先他们都是国家的公民,都要以国家法律为准绳、以遵守公民道德行为规范为底线。法律面前无特权,道德面前有底线。任何的恶意中伤、造谣诽谤他人都不属于言论自由的保护范畴。网络名人更应该担负起公共责任、严格自律。
  第二,网民个人要急速提高自身思想和法律素质,要理性上网,要练就识别网络谣言的火眼金睛,要做终结网络谣言的智者。而不能随便站队、随意泄愤,更不要以为不是自己的原创,就可以不负责任地转发。
  第三,对于网站来说,一方面繁荣自己的网站是权利,另一方面净化自己的网站更是责任。应当加速培育自己一支高素质的网管队伍,以便及时有效识别、审查和处理网络谣言。当确信某一信息为虚假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将其从网上撤下,最大限度地防止其扩散。同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政府有关部门既要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又要防止以打击网络谣言为名侵害公民言论自由,更要防止对于网络谣言的“选择性执法”,应遵循依法治网、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政府的公信力。
  第五,杜绝文化盲从现象、重塑健康文化生态已成为社会各界刻不容缓的共同责任。毋庸讳言,在今天的中国社会,文化盲从现象尤其普遍。其表现为,数以千万计的“粉丝”,以网络大V的标准为标准、以网络大V的是非为是非,完全失却了自己的独立判断。一些不稳定、不成型的价值观点;一些低俗、庸俗、媚俗的文化产品;一些嘲讽、玩弄、恶搞、围攻主流意识形态的黄段子、荤段子、黑段子和虚假信息等等,借助网络载体“核裂变”一般扩散,在思想内容和话语体系上构成对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的消解与诋毁。各种碎片化、媚俗化、快餐化的网络产品大量吞噬和挤压主流意识形态文化产品的生存空间与市场,造成喧宾夺主、正不压邪的畸形局面,污染了社会的健康文化生态,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成极大地冲击,甚至对全民族健康文化生态的修复与重建带来极大地迟滞与阻挠。对此,必须从文化重建的战略高度来加以重视,必须以政府引领、社会各界大合唱的气势给予荡涤与摧毁,最大限度地还社会公众一个洁净、健康、繁荣的网络空间和文化空间。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徐芳)
关键词:文化;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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