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着包包,走进派出所,咨询民警如何办户口。离开,返回,听录音,填好“行政效能暗访测试情况表”,直送县纪委监察局。这是“挑刺工”李开鹏的一次暗访过程。今年以来,眉山市丹棱县建立暗访监督人员库,组织开展暗访活动。5月18日,丹棱县纪委书记骆仕明透露,像李开鹏这样的“挑刺工”,他们“秘密”选聘了40人。(5月19日《华西都市报》)
纪委聘请“挑刺工”暗访各家单位,自然可以收到监督效果,为纪委提供监管信息。但是,这需要有一个前提,就是这些“挑刺工”没有私心杂念。其实,在担任“挑刺工”的起初,这些人或许真的可以做到排除私心。长远的看,这些“挑刺工”也是有可能反水的。
这个地方的县纪委聘请了40名“挑刺工”,要知道这些人都是新的临时工,也就是说在担任“挑刺工”的时候,这些人领取的仅仅是临时工资,而且会没有各种社会保障。对于这批人来说,能为政府做些事情,他们自然是高兴的,也愿意效劳。可是,当他们手中的权力很大,而收入却与正式人员差距很大的时候,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求“福利”也就成了一个潜在的危险。在这几年查处的案件中,发现很多临时工作人员利用权力换取利益的事情。
事实上,纪委聘请的这批“挑刺工”,还真有可能从“挑刺工”变成“敲诈工”。有的“挑刺工”会为了利益,在暗访发现问题的时候,找到这家单位的当事人,告诉他们厉害关系,让其出钱摆平。如果有利可图,他们就会弄个虚假的表格,报送给县纪委。如果,有的被暗访的单位不识时务,他们是不是也会在表格上夸大其词,打击报复被暗访单位?
我们不知道,当地纪委是如何考核这些“挑刺工”的,是按月给点临时工资,还是依据暗访的成绩给与相应奖励?如果是前者,这批“挑刺工”就很有可能用暗访的权力,成就自己的利益。因为每月工资是固定的,而且工资不会太高,还没有到位的社会保障,他们就会因为心理不平衡,利用依附于纪委的权力做些违法的事情。如果是后者,也是会有问题的,依据暗访成绩发放奖励的话,就会让这些“挑刺工”,为了获取更多奖金,而去引诱被暗访单位犯错误,甚至是每天想着如何为了找到“刺”而不辞辛苦的去“种刺”,因为只有有了“刺”,他们才能去“挑刺”,能挑到“刺”,他们才能拿到钱。
这样说,并不是笔者反对纪委聘请“挑刺工”,而是说,这样的事物留有很大漏洞。要把好事情办好,需要我们依据目前的情况,来填补这个漏洞。最为关键的是,我们纪委聘请这么多的“挑刺工”就需要开支,这笔开支并没有进入财政预算,那么这笔钱从什么地方支出?纪委有纪委的工作,纪委的编制也是到位的,再次聘请“挑刺工”无疑是分解了原本应该由纪委工作人员承担的任务,增加了社会管理成本。
其实,增加社会管理成本还不算最可怕的。如果真的能够消解社会不公,这样的付出也还是值得的,问题是收入微薄的“挑刺工”会不会变成“敲诈工”?如何堵塞这个漏洞?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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