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盐城建湖县一网友发帖称,该县住建局一名干部在歌厅搂抱小姐。帖子还附有几张两人搂抱在一起的照片。(2014年5月21日《现代快报》)
对此这位官员的回应是:“我抱的是我女同学,不是什么小姐。”具体情况是,今年春节前有外地的同学回家,然后就喊几位同学聚聚的,一高兴就喝了点酒,然后去KTV唱歌时有了不雅的举动。
真是位好同志!人家马上就认识到如此行为属“不雅”之举。不过,“我抱的是我的女同学,不是什么小姐。”也就是说,在这位住建局的官员看来,既然是“我的女同学”,大家聚一聚没有什么不可以吧?既然同学相聚,喝点洒也不违法吧?既然喝了洒,在酒精作用下,对“我的”穿着非常性感的“女同学”抱一抱或者再来点更深入与实质的内容,大不了就是“不雅”而已,只要对象不是小姐,有什么值得说三道四的!
问题显然没有这么简单。无论这位住建局官员所抱的是小姐还是女同学,都清清楚楚告诉我们一个信息,相关部门非常有必要对他进行一次“全面体检”。
据报道,这位“一高兴就喝了点酒,然后去KTV唱歌时有了不雅的举动”的住建局官员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人。众所周知,这个岗位官职虽然不高,但重要性与含金量不言而喻,是众多老板会花重金千方百计公关的对象,如果在这个岗位上的是一个一旦被人公关就很容易“一高兴就喝了点酒,然后去KTV唱歌时有了不雅的举动”的人,那么,各种各样的建筑质量如何让人放心?多少偷工减料的豆腐渣建筑都可能轻而易举就通过验收,其后果将会如何严重与可怕也就可想而知。因此,这里的重点并不在于被抱的到底是小姐还是女同学,而是无论是小姐还是女同学,以他的身份都是不能去抱的。即便抱的真的是女同学,至少也说明他的品性低下,这样的人,他女同学的家人会放心么?他的女同学会觉得他是个值得信赖与尊敬的人么?毫无疑问,正常人都只会选择对这样的人“敬而远之”,如此品行的人,又怎么可能是一个合格称职的重要岗位的负责人?
如果抱的真是女同学,于是就“平安无事”,继续稳坐他如今的宝座,那就是明明白白告诉大量喜欢“不雅”之举的官员们,这样的爱好,完全可以放心大胆地保持下去,那完全纯属个人爱好!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家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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