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位市民反映,广州番禺区的何贤纪念医院,医生为患者开药时会分别开出两张不同的处方,一张处方可在医院内的药房拿药,另一张印有“何医药房”的处方单则需要到医院门外另一家药店拿药。6月3日,院方回应称,在处方单上印药店名,只为引导患者前往,并非强制。而记者看到这家名为“何医药房”的药店里排起了长龙。据记者调查这家药房是医院投资建设的。(6月5日《新快报》
医院的回应是:这只是引导,并不是强制,患者有选择权。而对于很多患者来说,他们却不这样认为,他们说不敢到其他地方购买,毕竟还要找这里的医生看病。这种处方药单上的“引导”实际上就是以药养医的升级版。
为了减轻患者负担,为了减少看病雾霾,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办法,杜绝以药养医现象的发生。而且,为了不让医院有损失,国家还实施了很多措施,一是提高了医院的诊疗费用,二是提高了服务价格,三是加大了对医院的补贴。就是在这种情况之下,医院依然是对以药养医恋恋不舍,藕断丝连。
尽管说,这种做法仅仅是一家医院的个例,但是无需置疑的是,这种个例仅仅是媒体的呈现,媒体没有发现的医院,媒体没有报道的地方是不是也有这种升级版的以药养医呢?这才是最值得有关部门关注的地方。以药养医之所以对于医院来说有着这么大的吸引力,是因为药品的暴利,一瓶出厂才几块钱的药品都能卖到几十元。眼看着这块肥肉被社会上的医药公司吃了,医院会心甘情愿吗?
在这种情况之下,想必很多医院都在蠢蠢欲动。这家医院以创办第三产业的名义创办了医药公司,虽然他们实施的是独立经营,医院和医药企业的经营互不干涉,但实际上很难撇清关系。如果利益可以共享的话,你说这些医生们会不会就会多关照自己医院投资企业的生意呢?事实上还真是这样的,在这家医院的大厅以及就诊室里都安放着许多指示牌,有的写着离本院多少米就是“何医药房”,有的写着何医药房老百姓的药房。
其实,如果能够确保绝对公平的话,医院创办药房也不是什么罪过。问题在于,当利益相连的时候,这种公平也就不再会是公平的事情了。正如患者说的“不敢到其他地方购买,怕医生不高兴”。在这种情况下,药房就会抓住患者“害怕医生不高兴”的心理,抬高药价,甚至会采购一些市场上少见的药物,医生也会特别的开一些这样的药物。你在其他地方买不到,自然要在这里购买了。
早在2007年开始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中第四十二条明文规定“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这意味着患者可持医院处方前往任意药店买药。而这家医院的“引导”显然有违法规。这一“引导”不要紧,就把患者“引导”到了自家的药房,就把医院“引导”到了唯利是图的路上。
建议高层关注这种现象,以防出现连锁反应。这种以药养医的升级版,祸害的会是医改的好政策,会让医改泡了汤。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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