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草案)》意见,其中用法定的形式规定新提拔干部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财产。(2014-10-22广东人大网)
公众要求官员公开财产没有停歇过,各地也进行了多种尝试,但是如何财产公开呼声大雨点小,一直没有统一的做法,尽管党内有财产申报制度,但是不等于公开,公民也不满意,财产公开遇到复杂的阻力,那么在依法治国的框架下,是否需要新思维呢?
现实情况是要求财产公开的直接原因,是关于腐败问题严重,假公济私、以权谋私,让官员先富起来了,这严重背离了党的宗旨。但是官员也是人,不是所有的官员都是家族式,“官员财产”是一个难以精确界定的概念,正是这个根本原因,导致了官员财产公开的艰难。
宪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要求官员财产公开由于其难以界定,有违宪的嫌疑。与其这样纠结不清,那么就有必要换一个思维方式,在宪法没有清楚界定官员财产如何界定的前提下,一切措施不能头痛医头,更不能违宪。现行法律并没有把官员的收入列为隐私范围内,那么为什么不依法公开官员的收入呢?
公布官员的收入不存在违宪违法的可能,全国统一的工资收入标准、不同地区的收入差别都公开了就能解决问题了吗?仍然不能,工资和合理的补贴奖励收入是官员的稳定收入,官员也可以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获得其他合法性财产性收入。况且官员财产是一个理不清的存量,但是公开透明的收入是增量,只要官员把收入公开了,把官员家庭成员的职业公开了,老百姓雪亮的眼睛就能觉察到官员财产变动的是否合理,如果超出了社会认可的合理变动范围,就值得怀疑官员的财产可能存在问题,就有权要求组织核查,这和要求公开官员财产防止腐败是殊途同归,但阻力要小的多。
当 然公开官员收入,依然有阻力,阻力在哪?就在于不同职位上的“灰色”收入,这类收入既不敢承认,当然就不可能公开。新一代领导人显然意识到这个问题,比如官邸制的推行,再比如省部级干部待遇的界定,这样依靠一系列的制度,把大大小小的官员收入和其贡献程度、职责大小挂钩,公开透明的官员收入,既可以促进廉 洁、保持官员队伍的稳定,也有利于监督。因此要使官员不想贪,不成为梦想,就需要顶层设计和积极推进官员财产合理增长路径及其合法监控措施,否则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腐败还是难于杜绝。
稿源:荆楚网
作者: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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