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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三:地方政府缘何眼红征地“差价”?

发布时间: 2014-06-12 10:43:17  来源: 荆楚网  作者:王小三  进入电子报
  位于江苏沭阳县城的民办东南电子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电子学校),近年来,随着县城建设的发展,学校所在的地块成了县城的中心,地价不断升值,当地县政府便以学校建设风格落后、各项配套设施较差、对周边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带来了一定影响为借口,只给830多万元的补偿费用将学校强行征收拆除,然后以1亿多元把地卖给了房地产开发商。(6月11日《法治周末》)
  现在一些地方城市,一旦某个地段或者某块地皮价值飙升,就往往会成为炙手可热人人争食的“唐僧肉”,各种美其名曰的“开发”和“改造”之烦便会随之而来,当然,这也是发展需要和社会规律,自不足为怪。然而,在竞相争地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也开始犯起了“眼红病”,凡是被其相中的地块和盯上的地段,想方设法也要去搞定,这就有点值得琢磨一下了。
  地方政府之所以会患上这种“眼红”的怪病,其中有部分重要原因无外乎在于“此地有银三百两”,通过低额的征地补偿倒手一卖换取高额的商业价格,其巨额“差价”不但可以充斥头疼的“GDP”目标任务,其城建的旧貌换新颜还可以作为邀功请赏的不菲政绩,可谓一举两得,而又实在难得。然而,“成也萧何败萧何”,此举同时也暴露了一些政府发展经济时表现出来的黔驴技穷,稍不注意还会留下政府与民争利的口实。
  地方政府眼红征地“差价”,依赖卖土地实现财政收入,其根源在于地方政府发展思路出现了问题,思维没打开、思想没解放,工作方式就单一,找不到其他的财政收入来源,就抱着土地这个“摇钱树”不停的摇,可毕竟土地也是有限资源,过分摇也会摇死这棵“摇钱树”,到时候又咋办呢,唯有树立科学发展观和走可持续道路才是长久之计。
  地方政府眼红征地“差价”,必然或多或少会与民争利,土地是有其价值的,卖价高了开发商不接受,要想获得更多差价就只有尽量压低“成本价”—征地补偿金,把商业行为偷换概念成民生工程。像对沭阳县政府将电子学校的这类征地,沭阳县政府既不是为了公共利益,也不是为了旧城区改建,纯粹属于商业行为,与民争利难辞其咎。
  地方政府征地的“眼红病”得治治,国家应明确相关的征地标准,完善征地补偿金制度,健全相关的征地拆迁程序,使民生工程真正惠及民生,使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小三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沈素芬)
关键词:土地财政;地方政府;征地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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