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上月通过的立法计划,《不动产登记条例》已由6月底前出台变为6月底前力争报出送审稿,年内完成立法。今天是国务院要求《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的最后一天。时限将至,条例难产。(6月30日中国新闻网)
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李克强总理提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一度让民众和媒体看到了“反腐”“控房价”的希望,希望通过建立高效可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以此来遏制腐败风气、提升政府公信力、强化不动产产权保护。
去年3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办随后下发任务分工通知,要求今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然而,即使在这样的前提下,《不动产条例》仍然爽约,国家层面的制度已然是如此,更不用说地方各级政府了。
然而现实却与我们开了一个不小的玩笑,哪怕上至全国人大的方案,还是国家总理的表态,都无法阻止不动产条例的流产,到底是何原因,其中的利益纠葛到底有多复杂?
本次不动产登记涉及部门过于广泛,国土、农业、住建等部门均有涉猎,这样一来,就形成了“多龙治水”的局面,因此各部门在不动产登记中所扮演的角色和职能界限不清,容易产生争“权”和推“责”的现象,各部门必须摒弃部门利益之争,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敢于释放自己手中的权力,否则即使条例出台了,也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这就要求国家层面上更严格细致的政策,能切实将相关部门拧成一股绳,明晰权责,以保证不动产登记条例的顺利出台,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官本位思想也是本次不动产登记条例流产的重要因素之一。不动产登记利国利民,这是群众的共识,遏制房价、提升政府公信力还有保护不动产所有权人的权利,似乎都与官员本身没太多好处,唯一和官员车上关系的保障不动产所有权人的权利,反倒有可能让他们的腐败行为原形毕露,因此,社会对此条例望眼欲穿,政策层面却显拖沓也就不足为奇了。
多头登记,都可以管也造成了都不想管的局面。长期以来,我国不动产登记农林水土各管一摊,分散登记。居民买房,需分别跑住建和国土部门办《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时过境迁,“多头登记”如今弊端重重。登记程序、标准、依据不一,权利归属不明,导致权利面临无法实现的风险。此外,不同登记部门职责不明,造成管辖冲突,协调困难,甚至相互扯皮,无人担责。说白了,还是老问题,官员缺乏主动为人民服务,主动承担责任的意识。只有真正解决了官员在认识层面上的问题,不动产登记才会让我们看到希望。
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过程来看,多种问题聚焦、利益纠葛复杂,经济、房价、反腐等方面将受到如何的影响,实施之后又可能产生怎样的负面效果,这些更深层的问题都需要高层决策时能有更多的调研和预判,这样才能促进不动产登记条例成为真正惠民的工具,而不是成为看起来高大上的一纸空文。
稿源:荆楚网
作者: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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