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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不动产登记让“房叔”等人成为过去

发布时间: 2014-12-24 08:47:07  来源: 荆楚网  作者:高明  进入电子报

  曾遭遇“难产”质疑的不动产登记条例终于靴子落地。12月22日,国务院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自明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被纳入登记范围。(12月23日中国新闻网)
  不动产登记制度历经7年的酝酿,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对于大多数基层群众来讲这无疑是福音,在法律和制度层面上给自己的不动产装上了“保险套”。但对于利用手中权力谋取不正当房产的人来讲,将是一段噩梦。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膨胀,房价攀升,因此房产成为了许多人热衷追捧的对象,也成为了别有用心之人行贿和受贿的最好工具,所以便产生了所谓的“房叔”、“房姐”、“房爷”等等官员腐败的事件。腐败官员“通奸”和拥有多套房产成为了“连体婴儿”,如影随形,在近几年查处的腐败案件中表现的尤为突出。
  之所以官员拥有多套房产还能逍遥法外,正是因为对官员财产的监督、管理和登记不到位,导致部分官员在制度的“自留地”里茁壮成长,把违规房产“做大做强”,最终做成“房叔”级别的人物。《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迎来正式出台,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如此重磅正好给了“房叔”等一类人当头一棒,打中房产利益的关键点,打断了利益输送的“金链条”,将让“房叔”等人成为过去的历史。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好不言而喻,对预防和惩治腐败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任何新政策的出台都要谨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能让任何人打新政策的“擦边球”。我们不得不预防有的腐败干部将不动产转移到家属或亲属的身上,产生新的“房儿”、“房女”;或是将房产变现,转变通过不动产输送利益的方式,出现“房不胜防”的情况。因此,笔者认为相关登记部门在登记国家工作人员不动产之时,不仅要认真核查其本人的不动产是否如数登记,而且还要认真核查其家属、子女等直系亲属的房产情况。如此的不动产登记才能做到天衣无缝。
  不动产登记的实施,必将是制度反腐的一剂强心针,殷切盼望能令行禁止,把“房叔”尘封在过去。
  稿源:荆楚网
  作者:高明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魏霭琼)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房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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