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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卫军:“发布虚假大学警示榜”治标不治本

发布时间: 2014-07-15 08:24:47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周卫军  进入电子报

  上大学网近日发布《第三批中国虚假大学警示榜(2014年)》,60所“李鬼大学”榜上有名,涉及全国19个省市,主要集中在高校众多的城市。包括北京15所,山东、上海和陕西各6所,江苏5所,河北3所。(7月14日《法制日报》)
  再加上上大学网在2013年6、7月接连发布的《百所中国虚假大学警示榜》和《第二批中国虚假大学警示榜(共50所)》,至此,其曝光的不具招生资格、没有办学资质、涉嫌非法招生和网络诈骗的虚假大学已达到210所。据其所称,此警示榜的公布“避免了不少低分高考生和家长]的上当受骗。”
  仔细读完新闻,笔者不胜唏嘘,既为看到并相信此“警示榜”而避免上当受骗的学生、家长感到庆幸,又为没有看到此“警示榜”或者看到却并不相信其“警示”从而上当受骗的学生、家长感到悲哀,更对造假者感到愤怒,对面对“造假者”而不作为的相关部门、执法者感到愤懑难平。
  “虚假大学”由来已久,而现在更是扩展到了形式多样的“虚假中小学”、“虚假幼儿园”,挂一块牌子、扯一张所谓名校的“虎皮”、不管是否具备资质条件、先招生、开学再说,再慢慢地补手续,就这么软磨硬泡顽强地生存着……
  “虚假学校”的存在实在已经成了一个社会的毒瘤,没出事还好,一旦发生事故,人们就会不约而同地对该管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口诛笔伐,使之成为千夫所指。可是,大家在痛逞口舌之快之余,又有多少人去了解了事情的真相?
  该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无奈。无疑,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办学有着审批权和监管权,可是,在行使这些权利的过程中又受到太多的制约。一是所在地各级领导和上级的相关领导“手太长”,打招呼、卡脖子等手段的运用无不使教育部门在审批、监管过程中缩手缩脚,很多时候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二是教育行政部门的处罚执法权限实在有限。当面临一些蛮横无理的虚假办学“钉子户”时,教育行政部门除了劝诫谈话,往往难有实际性的办法阻止其违法办学行为。
  老百姓的无知、愚昧为“虚假学校”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存在即合理”,为什么“虚假学校”能够生存?能够屡屡行骗得手?一是学生、家长的无知。尤其是农村的家长、学生见的世面少,对网络、媒体的虚假广告免疫力低下,根本就分辨不了真假,看到“官网”、“官方消息”“某某名人”的字样就奉若神明,心向往之,要不上当真的很难。二是家长的愚昧。很多家长出于“望子成龙”的心理,不顾实际,总认为“自己的孩子总是最好的”,盲目跟风攀比,追求虚无的“名声”,从而往往不知不觉地上当受骗还要对施骗者感恩戴德,正如前不久媒体报道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习了4年之久的“冒牌生”事件,难道不值得大家反思?
  宣传者、执法者的不作为助长了“虚假学校”的肆虐之风。一是宣传执法部门的不作为,虽说网络媒体主张言论自由,但是对于明显失实、含有诈骗性质的虚假广告应当加以阻止,尤其是当“虚假大学”的名单被公示之后,相信有关部门是应该有办法对其采取措施的。二是应赋予教育行政部门对违规学校更大的处罚执法权,只有这样,才能不再使教育部门只能无奈地发布一份广而告之的“警示牌”,去被动地阻止学生的入学,而对违规学校实则束手无策。
  “虚假学校”,早已并非一个单一的教育问题,更是一种非法的社会现象。这需要教育机构、政府部门、家长、群众等共同携手努力,不仅仅停留在发布一个“虚假大学警示榜”,更需要学生、家长擦亮双眼、自觉抵制,教育机构加强监管、政府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才能还教育一片诚信的蓝天。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卫军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虚假;大学;警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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