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记者采访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矿难事故时,一位副市长以“我有自己的肖像权”为由要求记者删除照片中涉及自己内容。(7月20日《现代快报》)
灾难现场,本应是干部救急救灾的战场,是领导树立形象的阵地,但这位副市长害怕自己与事故扯上关系,割裂与现场的联系,撇开了领导责任,严重损害了干部的形象。
因在意“肖像”而损失“形象”,反映了干部扭曲的形象心态。一些干部喜欢“盛装出镜”,外表光鲜地出现在媒体上,成为“聚光灯里的焦点”;又担心不经意的照片会带来不可预料的后果,因而对照片有着苛刻的要求。一些干部“穿着马甲”出现在公众视线中,自我感觉良好,自信心自我膨胀,自以为美得不得了,实则是自欺欺人,反而丢了自己的形象。干部注重肖像,实则是一种形象政绩。
“肖像”不是“形象”。肖像美,不一定形象好;形象好,也不等同于肖像俏。群众眼中的形象好、口碑佳的干部,从来就不是以“肖像”论定。从焦裕禄、孔繁森,到郑培民,再到任长霞,一位位深受群众喜爱的干部,都不是因“美”而为人铭记,信仰坚定、为民奉献才是形象好的底色。而最近热议的“最美”女市长,虽然肖像好,但形象却差到了极致。
干部队伍讲形象,不是要求外在形象美,而是要求干部树立立党为公的内在好形象。困难急在先、遇险冲在前,这样的干部就是形象好的干部;否则即便女干部貌美如花,男干部胜比潘安,在群众眼中也只是“绣花枕头”,离群众的期望的好干部相差甚远。
树立好形象,关键在于领导干部自己。领导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社会的关注点,共同构成了领导的公众形象。领导干部只有胸怀一颗“红心”,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不动摇;胸怀一颗“忠心”,做到全心全意为民服务不忘本;胸怀一颗“热心”,做到勤政优政不懈怠;胸怀一颗“雄心”,做到事不避险敢担敢当不推诿;胸怀一颗“公心”,做到清正廉明不变质,才能树立服务高尚的党员干部形象。
董必武曾说,一个自觉的革命家和一个普通人的不同之处虽然很多,但最重要的一条区别,就在于二者对于“我”的态度不同:是惟我还是忘我。领导干部要成为群众心目中的好官,与其在意自己的肖像,还不如忘记自己的长相,一切不惟我,方能赢得忘我的好形象。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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