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喜欢跳槽法官到他们那里去做法务工作。记者了解到,在一些企业里做法务,跳槽法官高的能拿到50万的年薪,他们又靠的是什么呢?”带着诸多的问题,日前,记者对跳槽后法官的去向进行了一次调查,去试图解开“跳槽法官能拿50万年薪”背后的谜团。(7月27日《北京青年报》)
50万元的年薪,对于体制内的法官来说,可望而不可及,通俗地讲这是以前想也不敢想的事情,现在情况不同了,法官要想拿到高薪,只需辞去公职,去某些大企业专司法务工作,就可以挑战高薪,体体面面地生活。
本来,公职人员辞职转行,这是其个人的权力与自由,咱也无话可说,谁不想拿一份高额的工资呢?可是,法官毕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特殊就在于他们曾经工作在权力部门,积累了丰富的人脉资源。企业之所以愿意开出50万元的年薪,除了法官精通法律常识外,恐怕还另有原因。
其一,法官对如何打官司熟门熟路,经验甚至比律师还要丰富,这在无形之中降低了某些维权成本;其二,法官担任企业的法务,必然会给对手造成巨大的思想压力,很可能官司还未打,对方就败下阵来,这绝非主观臆断;其三,则是企业最为看重的,法官辞职前毕竟在法院或法庭工作多年,人脉关系就放在那儿,有时只需活动一下,打打招呼,就有可能使法律的天平发生倾斜,这年头打官司既要拿出证据说话,还要拼关系,谁路子广,谁就能胜出,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如此说来,法官辞职去企业做法务,实在不是啥好兆头,只能加剧某些乱象,即便公理站在企业一边,难免会引起公众的质疑,使得公信力大打折扣。因此,我觉得企业最好别请辞职的法官担任法务,还有一个办法,法院系统在提高法官的待遇上下点功夫,切实提高了他们的工资待遇,谁还会跳槽去企业任职呢?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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