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在红网论坛以《湖南常德司法腐败再曝丑闻,人民法官上班醉酒神志不清!》为题发贴称,武陵区法院民一庭审判员王秀峰中午饮酒后醉得不省人事,下午上班时间睡觉,与人民法官形象不符。同时,该网友还爆出了事发视频和照片,有图有真相,引起网络舆论一片哗然。近日,常德市武陵区纪委决定,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2月14日人民网)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很是气愤。从曝出的视频可见,王法官醉的不省人事,干脆直接趴在桌上睡觉,有人叫叫不醒,电话铃响了也醒不来。作为公职人员,本不应该“带酒上班”,可这位武陵区法院民一庭审判员王秀峰却一身酒气的出现在上班时间,并且还在上班时间打瞌睡,如此丑态赤裸裸的暴露在公众面前,首先引来的必定是愤怒的声音。笔者也感叹,上班酒后昏睡,怎能当好法官?
近年来,公职人员饮酒误事、饮酒失德甚至饮酒丧命的报道已经屡见不鲜了。自中央“八项规定”等政策出台后,工作期间不能饮酒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条铁的纪律,八小时工作时间禁酒也已经成为考察干部作风的重要标准,但午餐饮酒,豪饮丧命,酒后打人等事件仍然不能杜绝。饮酒是个人的爱好,不能强令戒止,却也不能越过法律和制度的底线,这位审判员以酒后以办公桌为床,亵渎了办公用地和工作内容的神圣,醉的是民心,昏的是官德。
其实,禁止公职人员上班时间饮酒很有必要,一方面是转变机关作风的应有之意,另一方面是出于喝酒误事的考虑。身为法官,必定是公务缠身,可是中午喝得酩酊大醉下午怎么判案?已经喝到神志不清,显然下午是不能审案子了,王秀峰也确实是这样做的,酒后就趴在办公桌上呼呼大睡。如此懈怠工作,一定要从重处罚才能服众。
笔者认为,审判员知法犯法,全然不顾相关党纪国法,这样的行为是值得我们唾弃的,同时也为我们每一位国家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工作期间饮酒,不仅影响正常的政务工作,而且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光辉形象。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此事为反面教材,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从严要求自己,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考核力度,不断加大对其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的教育,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其为民服务的意识和水平,不断优化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莫让百姓因干部醉酒而心寒。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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