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底,河北武邑县法院3名法官前往成都执行一起民事案件时,一名法官穿着背心短裤,引起当事人对其身份的质疑。几名法官认为一家与案件无任何关联的物业公司“拒不配合法院调查”,冻结了该公司账号,罚款30万元,之后就罚款金额讨价还价。警方怀疑这几名法官的身份,将其控制。(9月5日《京华时报》)
作为一名执法人员,应该具备铁面无私、严于律己的职业操守,身着制服办案不仅是维护正气凛然的执法形象,更是执法程序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正义。因为执法者代表的是国家法律,执法时应当具有法律的威严性,若是一身“背心”“裤衩”办案,有损自身形象是小、亵渎法律威严、更是让官德“碎”了一地。
成都素有火炉之称,来自北方的法官出现“水土不服”倒是有情可原。但法官不是游客,不能到此一游了事。岂可因为天气太热,就可以穿“背心”“裤衩”调查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规定,法院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行法律职务或在公共场合从事公务活动时,应当穿着审判制服,佩戴法徽。“背心”“裤衩”这样的穿着让法律的颜面何存?
其实,法官“背心”执法,背后的故事更值得探究。调查结果表明,武邑法院要冻结的公司账号,且罚款30万元的蜀佳物业与执行的案件没有半毛钱关系。事后,就罚款金额讨价还价,更像是骗子公司所为。在联系到之前,“背心”法官只是晃了晃执法证,更让人浮想联翩。基于此,群众报警,“背心”法官被扣,应该在情理之中。如此不专业的执法,与“背心”裤衩的着装确实相符。
法官本应明察秋毫、秉公执法,对于案件侦查虽可以行使特殊权利,但也要有理有据让被执行者心服口服。无缘无故就对无关公司冻结账户还有高额罚款,这跟古时街上的蛮横官吏有啥区别?正因为连群众都不能信服所以才被当地的公安机关质疑所控制,相信“背心”法官必将会受到一定的惩处。
有人说“法官的形象重于生命”,正是因为形象无时不在、无时不有,它反映素质,折射作风,表现文明,影响声誉,法官是正义的化身,更是法律尊严的体现。“背心”法官胡乱执法的出现,其实也是一个提醒,别让“背心”执法把法律尊严只剩“裤衩”。
稿源:荆楚网
作者:薛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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