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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世鹏:“喝酒死”背后的“钱”规则

发布时间: 2014-08-08 09:05:28  来源: 荆楚网  作者:高世鹏  进入电子报

  今年初,在安徽祁门县发生了一起民警“喝酒死”事件,民警朱璘在“工作晚餐”后不慎摔倒,抢救过程中祁门县公安局先后垫付医药费近百万元,后经多次沟通协商,祁门县公安局最终答应给予朱璘亲属一次性补偿130万元,要求家属不再追究相关责任人。(8月7日《北京晨报》)
  喝酒死,又见喝酒死。最近一段时间,因过量饮酒导致死亡的新闻屡见报端:前有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后有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建设局局长邵俊德工作日率众拼酒,将村支书活活灌死;现在安徽祁门县又冒出来一个公安干警8人共饮“古井原浆”白酒6瓶、啤酒11瓶,摔成脑死亡。官场酒风的肆意横行,由此可见一斑。这种“喝酒死”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
  十八大以来,有关部门一直在查处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但是收效甚微。官场酒风为何屡禁不绝呢?笔者觉得归根结底还是钱的问题。一则无论喝什么好酒,喝多少好酒,花的不是自己兜里的钱。不然的话,就凭公务员那点工资,哪里喝得起那么多好酒!二则在官场喝酒不怕出事,喝死了就算因公牺牲,喝废了算因公伤残,为了公务喝出来的事,国家得一兜到底;三则喝出了事不怕花钱,巨额医药费,一次性赔偿金都由单位垫付,相关责任人不用承担什么民事责任,也没啥经济压力。总之,天空飘来五个字,都是钱的事。
  因此,要遏制官场酒风,必须从管好“钱”规则入手。一是要明确接待标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制度规定,坚决杜绝大吃大喝现象,更不能超值超标准报销;二是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在报销的手续上严格把关,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批准人共同签字方可报销,防止弄虚作假;三是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小金库清理工作,切实严肃财务纪律,对挪用专项资金等违反财务法规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是要堵住赔偿垫付漏洞,“喝酒死”决不能算因公牺牲,更不能由国家和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变相纵容包庇相关责任人,而要允许受害人家属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只要管了好“钱”的问题,就能从根本上刹住官场酒风,使“喝酒死”现象彻底消声觅迹,让广大党员干部能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为人民谋福利”、“让人民得实惠”上。
  稿源:荆楚网
  作者:高世鹏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徐芳)
关键词:喝酒死;应公殉职;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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