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秋雨纷纷:莫让“公函求情”反复上演

发布时间: 2014-08-12 11:36:20  来源: 荆楚网  作者:秋雨纷纷  进入电子报

  8月11日,有云南媒体报道称,四川眉山市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郑某某在大理市发生交通事故,撞死路人后让弟弟顶包。在被交警识破后,郑某某被检察院诉上法庭。其所在单位领导亲自跑到大理,向法院递交免予刑事处罚函,以组织的名义请求对郑某某免予刑事处罚。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通过多个渠道证实,郑某某叫郑洪雁;眉山某国家机关,即为眉山市气象局。(8月12日《华西都市报》)
  “公函”是官方文件,代表的是公共权力,用公函为涉嫌犯罪人“求情”,表面上是行政机关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缺失,而实质上却是典型的公权私用。其背后是某些干部利用手中掌握权力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这种编织“关系网”,撑起“保护伞”的现象,使得等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破坏了公平公正的游戏规则,有悖于依法行政要求,更违背了依法治国的精神。
  由于“公函求情”很少被问责追责,致使“公函求情”犹如脱缰的野马纵横驰骋,肆意践踏法律。比如,湖南省麻阳县文化局两名官员因贪腐案件被抓后,涉案单位向当地法院出公函求情;湖南省双峰县县委、县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请求”法院将涉嫌收购25根象牙的犯罪嫌疑人李定胜取保候审;湖南株洲房管局产权处处长尹春燕和副处长刘鸿双双受贿被捕,该局竟然以“我们是他们的同事”,“尹春燕工作能力是佼佼者”的名义出具公函,向法院求情轻判。
  刹住“公函求情”歪风,关键是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一方面,用制度抵制干扰。出台《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制度》,明确规定应当报告的求情情形和约束办案人员机制,给予办案人员“挡箭牌”,遇到求情的时候,可以理直气壮说“不”,让求情者无处可求,求了也是白求。另一方面,管住滥用权力者,对求情者严肃处理,让他们付出应有代价。如此,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这股歪风,让权力规规矩矩在“轨道”上运行。
  稿源:荆楚网
  作者:秋雨纷纷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公函;求情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