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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芷妍:“公函求情”的背后还隐藏着多少内情?

发布时间: 2014-08-12 15:17:53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张芷妍  进入电子报

  8月11日,有云南媒体报道称,四川眉山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郑某某在大理市发生交通事故,撞死路人后让弟弟顶包。在被交警识破后,郑某某被检察院诉上法庭。其所在单位领导亲自跑到大理,向法院递交免予刑事处罚函,以组织的名义请求对郑某某免予刑事处罚。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经多渠道证实,郑某某叫郑洪雁;眉山某国家机关,即为眉山市气象局。(8月12日《华西都市报》)
  虽然多数领导干部都清楚“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题中之义,但仗着公权威力胆敢与党纪国法叫板者仍旧不乏其人。下属肇事被抓,亲跑法院求情,这领导干部究竟把政策法规当成了啥?以为自己头顶乌纱就能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让无论多么十恶不赦的人都能凭一纸“求情公函”逃出生天?明知肇事后让人顶包是错上加错、罪加一等,却还舔着脸拿公函去求情,该领导和其手下到底有多么深的交情才会如此不讲原则的包庇纵容?
  正所谓“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作为人民群众“领头羊”的人民公仆公开扰乱司法公正发挥的又是啥模范先锋作用?在结局让人瞠目结舌的同时更不由得引人深思,堂堂机关领导竟为触犯法律者当起“救世主”,这背后到底藏着啥猫腻和玄机?不思维护司法权威,却一门心思拆起法律台面,这样的官员显然也不会明白个人感情和司法权威孰轻孰重。担心光靠说话没分量,竟还搬出公函枪使,显然是将主观能动性发挥到极致。可软磨硬泡、软硬兼施真的就能让庄严法律屈服低头吗?
  嘴里喊着“坚持依法治国、推进依法行政”,实际却“堂而皇之”的走起法律“后门”,乐此不疲扮演着挖“法制墙角”角色,这又该让人民群众情何以堪呢?连头顶国徽的党政机关都不拿法律当回事,党纪作用何在,国法权威何存?原本应靠法律严厉打击犯罪、维持社会长治久安的意旨又怎会不变味、跑偏?倘若其他地方的机关单位也都像眉山市气象局这样“肆无忌惮”的妄图“以权代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美好愿景又要靠谁来实现?
  言及于此,笔者认为,既然在领导干部队伍中存在着善恶不分、是非不明的法律观念缺失者,那么为防止“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就必须得把这些“害群之马”一个不留的尽数揪出,须发现一例即要不留情、不手软的惩处一例,让那些不把法律这块豆包当干粮的家伙们也摊上点大事。且在严查之余尚应重视慎防,还应多给官员在作风上洗澡、正冠,促使依法行政、清白做事思想常留其心田,并毫不打折的落实于行动。相信,唯有如此,才能还司法一条宽阔路,还群众一片清明天。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芷妍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徐芳)
关键词:公函;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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