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三定方案”印发执行。国土部官员认为,挂靠在国土部地籍司的不动产管理局的级别较低,在实际工作中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在协调各部委的工作很难开展。“有些部委到现在还在争论和扯皮:都是平级的机构,你凭什么管我?他们可能会因不动产登记局的设立有损其利益而不积极配合工作。”(8月22日央广网)
堂堂的国家不动产登记局,竟然由于部门相互扯皮陷入僵局,致使工作难以开展,简直是不可思议。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不动产登记局官员感到如此的无可奈何,说出有损自身形象的话语?
按照“三定方案”规定,不动产登记局是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和组织指导土地调查、统计、遥感监测、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的职能部门。因为涉及地产调控、财产查询等工作,需会同林业、海洋等部门登记发证。这样一来,不动产登记局的职责难免与其他部门有交叉和重叠。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一些部门显得很不情愿,由此出现推诿扯皮,无形之中增加了这项工作的难度。
倘若是单纯因为工作交叉引起的争论,倒也说的过去。然而,令人忧虑的是,一些部门之所以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恐怕还是部门利益作祟。首先,在涉及部门权限的问题上,由于多年形成的利益格局,一些部门仍然抱着既有的行政权利不放,一旦分权或失去权力,无异于是从自己身上割肉,难以舍弃。说到底,这样的作为,完全是受狭隘的利益驱动,把部门利益看的高于一切,无视党和国家的最高利益。
其次,从不动产登记局来说,也不应抱有为难发愁的思想。所谓的不动产登记局级别较低,平级机构难以协调等问题,并非是主要障碍。客观地看,不动产登记局与很多部门虽然是平级机构,但是,你的职责是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组织指导土地调查、统计、遥感监测、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的职能部门。从这个角度讲,不动产登记局行使的是国家赋予的权力,这与级别高低没有必然的联系。
由此看来,要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快工作进度,对不动产登记局及相关部门而言,最重要的是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彻底克服官僚作风,摒弃部门之间的权利和利益之争。唯有部门之间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扎扎实实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传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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