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德惠因火灾事故被撤职的书记市长,不到1年均已低调复出。有媒体统计:2008年以来引起舆论关注的52起官员免职案例中,被免的85名官员中已有29人起复。允许免职、撤职官员复出,体现了问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在“可以复出”这一点上,共识业已达成。而认识的关键分歧在于,谁能复出,怎样复出。(8月26日光明网)
近些年来,人们对于公务人员的看法,越来越极端。往往喜欢把公务人员身上发生的问题,扩大化,复杂化。要是有人出来解释些什么,人们就会说,谁让“某某某”是当官的。一时间,仿佛“官员”被神化了,你要当官,你就得是完美无瑕的,你就得是超凡入圣的。可古语有云“黄金无足色,白璧有微瑕。求人不求备,妾愿老君家”。我们怎么能把一个人绑架上神坛呢!
一些官员,犯了错误,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又经历了种种历练后,再一次出现在公众视线中的时候,没有得到大家的褒奖与鼓励,反而是种种质疑,仿佛官员就不能有悔改的机会,就不许犯错!最让人心寒的是,不管这个官员做了多少有功于人民的事,等待他的也只有一句“某某不是犯了什么事吗?怎么还能当官?”只有这些偏激的病态的敌视。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当一个运动员,摔倒了,爬起身,忘记疼痛,铭记失误,又奋勇的奔跑在赛场上时,我们不是该给予掌声吗?我们没必要对“官员”那么苛刻。习近平总书记曾有言:“我们国家培养一个领导干部比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花费要多得多,而更多的还是我们倾注的精神和精力。但是,一着不慎毁于一旦。不管你以前做了多少有益的工作,功罪不可相抵。”
倾注了国家那么多心血成长起来的“干部”,犯了过错,我们当然惋惜,我们当然“恨”,但这个“恨”是恨铁不成钢,不是仇恨。如果他们犯下的过错,并没有达到罪无可恕的地步,而他们又知耻而近乎勇,公众亦应对复出的官员多些理解,多些信任和勤勉,复出官员更应多些担当,多些尽职尽责才对得起这个官位。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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