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一则关于“山西洪洞县兴唐寺乡书记带队酒后砸饭店”的微博颇受关注,微博中还配有饭店被砸后的现场照片,受到大量网民转发。“求真”栏目记者今日从洪洞县宣传部新闻中心获悉,临汾市纪检委已介入调查。(9月2日人民网)
酒后闹事的新闻我们见的不少,但是领导干部酒后砸饭店的新闻我们还是头一遭看到。网友爆料的图片中,桌子上的玻璃被砸的“稀碎”,俨然被强盗“洗劫”过一般,这样的暴虐行径竟然源于一名女干部,着实让人发指。笔者认为,女书记带队砸饭店的行为犯下了以下三宗罪。
一宗罪,公款吃喝。在国家三令五申严禁公款消费的背景下,乡书记明目张胆公款吃喝已然不对,竟然还对一桌两千多元的酒菜不满意而大打出手,可想而知,往日里他们吃的是怎样的山珍海味,过的是怎样的骄奢淫逸。这样公然践踏党纪国法,实属不该。
二宗罪,官威戾气。对饭店服务不满意就带队“砸场子”,如此的目无王法,这般的暴戾恣睢,大有匪气侵入官场的架势。看似“简单粗暴”的行径流露的是部分官员对公众的傲慢和冷漠,折射的是权力失范惯性下的飞扬跋扈,让人痛心不已。
三宗罪,素质低下。一位女领导率领众手下打砸饭店,此种形象就是普通的女人也要嗤之以鼻,更何况是党员干部。这种与党员干部形象极不对称的行为,凸显了当前我国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德行和素质偏低的问题。基层干部的形象直接影响了干群关系和政府的公信力,这样的女干部真是要不得。
当然,这三宗罪仍然是一种特权思维在作怪。不论是其对酒菜的挑剔,还是带人打砸饭店,总是摆脱不了官场人的思维方式和处事行为的惯性。要扫除“特权思想”,就要一手抓“监督”,一手抓“惩处”,一方面要加强对领导特权的监管力度,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促使党员干部正确使用权利;另一方面,要加大惩处力度,执法部门必须严抓“特权”干部,对违纪问题严肃查办,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官员也好,领导也罢,都不能成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令人欣慰的是,打人的干部目前已经被停职,也希望以后报着“特权”思想的领导们好自为之吧。
稿源:荆楚网
作者:贺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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