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则名为“女书记嫌烟酒档次低,酒后砸饭店”的消息在网上大量转载。消息称,当事人系山西省洪洞县兴唐寺乡党委书记。(9月4日 《京华时报》)
根据记者调查和临汾市纪委调查我们可以得知,砸酒店的女书记是在值班期间,擅自脱岗,带领纪检书记、武装部长、工会主席、林业站长等9名领导干部,外出到一山里酒店吃饭时,因嫌饭店烟酒档次低,酒后将饭店砸的。我们不妨一一分析。
首先女书记带领其他8名本乡镇干部是在值班期间,擅自脱岗出去吃饭的,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即使是值班期间,吃饭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前提是不能违反纪律,擅自脱岗,我们不禁要问,外出吃饭时,该镇是否还有人员在值班?还有,即使是外出吃饭,有必要跑到建在山里面的酒店里去吃吗?难道一个镇上就找到一处吃饭的地吗?答案很显然是否定的。
其次,根据材料所述,女书记之所以砸酒店是因为酒店的烟酒档次低,但是通过曝光的图片我们看到,酒桌上摆放的是软包的中华烟,喝的酒是汾酒二十年陈酿,还有灌装饮料。我们不禁会问,这次吃饭的钱是用公款消费哪,还是自掏腰包呢?酒店上的这些烟酒和女书记及其同事要求的不一样吗,标准降低了吗?值班期间中午吃饭有必要喝酒吗?女书记当时点的标准又是什么呢?按照相关规定,一个乡镇党委书记吃什么样的饭才够标准呢?退一步讲,即使当时饭店上的烟酒标准与女书记要求的不一致,就应该把人家的酒店给砸了吗?就没有其他方法可以和平解决这个问题吗?这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正确方法呢?答案也是不言自明。
当前,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全国各地扎实有效地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要求应该深深印在每个党员脑子里。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风”理应成为每名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但是,这一切非但没在该镇女书记及其其他8名乡镇身上看到教育实践活动的所起的效果,反而是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典型代表。作为党员干部,理应对群众高看一眼,厚爱一分,时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但是,该镇女书记的所作所为说明了这一切在她身上没有丝毫的体现。该镇女书记在把酒店砸了的同时,还砸碎了她的饭碗、她的道德、她的品行。
笔者认为,公安、纪检等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对该镇女书记及其同事擅自脱岗、吃饭消费来源、砸坏酒店等相关问题进行彻查,依据党纪国法有关规定让女书记及其同事受到应有的惩罚,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大众公开,切实让骑在人民头上的不良干部成为过街之鼠,人人喊打。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杨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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