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受贿600余次,平均每周一次;受贿金额达500余万元,其中接受下属请托“卖官”近百次,所得300余万元。日前,安徽宿州市委原副秘书长、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9月16日新华网)
私下人称“帽子书记”,10年“仗义”卖官,只要花钱就给发“乌纱帽”,对比近期媒体报道的广东、河南、山西几起著名的买官卖官案,笔者发现晏金星卖官的“售价”明显相当便宜:卖官近百次所得300万元,平均每顶“乌纱帽”才3万元,受贿600多次,才500余万元,即每次8000多元,此位县委书记果然人如其名,见钱眼开,给点“小金星”就灿烂呀。
茂名买官卖官窝案中,优秀的镇长为升职抵押贷款5万元,凑了20万元行贿;河南三门峡“买官卖官”案中,小混混100万买了个副市长称价值“很便宜”;山西吕梁打着“13市县区公推县长人选”名义的“买官卖官”案中,离石区原副书记被指花费达“2000万元”。而在晏金星的卖官案中,却创了新低:泗县原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周某两次送晏金星人民币2万元和3万元,一个月之后,周某如愿当选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5万元买个副县长,这是“乌纱帽”跳楼价大甩卖的节奏呀。
此外,笔者注意到一个细节:晏金星被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也就是说,受贿的500余万元其余470万元或被其挥霍,或与人分享,或拿去买了什么。其中哪种可能性最大呢?做为县委领导,晏金星自然不愁衣食,也没有其赌博、吸毒、买别墅、开豪车、包养情妇的信息,可见是后两种可能性更大。晏金星卖官十年,也就是说是从他2002年担任县委组织部长期间开始的,“乌纱帽”他卖了十年,也升了十年,可想而知,他是左手低价批发小“乌纱帽”,右手高价购买大“乌纱帽”,而且随着“生意”越做越红火,“利润”越来越高,买的“乌纱帽”也越来越大了。我们不由质疑:十年间,针对晏金星的权力监管缘何集体沦陷?
我们知道,干部选择任用有严格的提名、考察、公示、任命程序,这其中涉及组织、人事、编制、纪检监察、人大多个部门职权,那么为什么晏金星能顺利“卖官”十年呢?可见利益之下,相关部门早已悄然形成了“一条龙”绿灯服务,而这些部门领导少不得从中揩油,以权力之手将原本不合规的程序合规化。此种现象并非只存在于泗县,而是所有买官卖官案中的普遍现象,从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假如这些环节中有一位部门领导敢于说“不”,买官卖官的“一条龙”服务也将被一刀斩断,并大白于天下。
人称“帽子书记”,可见晏金星买官卖官早已半公开化,但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却如同没听见、没看见,这不由让笔者想到了人民群众对买官卖官的形象描述:“当官就是跑官、买官、卖官、送官、保官,循序渐进”和“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很快重用”。而对比茂名、三门峡、吕梁与泗县的四起案件,我们就知道“乌纱帽”的价格差异如此之大,这其中起决定因素的有“批发商”的官级,“消费者”的购买力,“市场规模”的大小,但最关键的,却是从一开始,这“非法生意”就没有被“市场”监管部门及早发现、制止,“停业整顿”。
层出不穷的买官卖官案严重败坏了党员干部形象,更腐蚀了党和政府威信。2013年底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选拔政治坚定、原则性强、清正廉洁、道德高尚、情趣健康的干部,注重选拔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能为人民造福、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那么如何在制度上让干部选拔任用更加公开、透明呢?对此,笔者认为,既然选一名干部就是竖一面旗帜,那么,干部选拔任用就该走走阳光路线、群众路线,这些“旗帜”的质量更应该让众多眼睛来检验,这其中不但有组织、人事、党委、人大领导,更应该有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雪亮的群众双眼也最不应该被忽视。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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