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员举扩音喇叭对民众喊话,一警察左手握枪,右手举伞为官员遮雨——河南获嘉县群众抗议污染企业,上街维权,当地领导与民众对话,于是出现了上述场景。
或许警察的枪没有装弹,也可能警察并未将枪口对向民众,但这景象令百姓胆战、心寒,此一举便将百姓遥拒于千里之外,与百姓间划开一道“天堑”。或许现场只有这一把伞,也可能这伞不是官员刻意要求别人来撑的,但伞下之人与雨中民众的对话,岂不有说“风凉话”的味道?或许这场对话很“奏效”,也可能“成功”化解了民众的抗议,但“父母官”的这场举动是将百姓当做“父母”,还是将自己当做了百姓“父母”?毕竟这样的方式对待百姓,让现场百姓不服,让旁观百姓不舒服。
枪,利器,惩恶制暴之物,用以打击敌人、镇压犯罪,而今以其来威吓百姓,是百姓之“刁”所至,还是为官者内心之“刁”所至,有待思量。另,百姓为抗议污染只是奔走呼吁,只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尚不到触犯法律的地步,何以提枪相向,实不应该!
伞,庇护之物,为人挡风遮雨,亦受人赞誉,古有清官造福一方,百姓赠送“万民伞”之佳话。官为民之伞,为百姓遮的是冤苦委屈;民为官送伞,送的是百姓的爱戴欢喜。习近平总书记在大连船舶重工集团和武汉新港阳逻集装箱港区视察工作时均冒雨而行,与工人同上岗位,同淋细雨,此举暖百姓之心;而今百姓诉冤,淋雨而站,与“水”不“沾身者”对话,冷雨怨气恐吓交加,百姓是何感受,撑此伞,实不应该!
爱民之心,为官之基础,官,管也,管百姓之生死存亡、家长里短,查民之需求企盼,解民之愁难困苦。以爱民之心对事待人,就不该出现此情此景。就此事而言,如果为官者忠诚履职,坚守为人民服务宗旨,始终站在百姓一边,为百姓着想,代表百姓与污染企业谈条件谈要求,充分维护应得利益,就不会发生百姓自己维权事件。而今官民对话出现如此场景,实不应该!
为官者,当持枪为民,护佑百姓平安,保障百姓利益,敢于同欺凌、剥削百姓之人、之举作斗争;当为民撑伞,撑起一片安宁祥和,撑起一份国泰民安,勇于将以破坏环境和危害人民健康为代价的政绩工程挡在门外;当怀爱民之心,多为民谋福祉,莫做贻害一方之“硕鼠”。
用好枪,架好伞,保障一方清平世界,为官者应细细琢磨。
稿源:荆楚网
作者:孙世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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