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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点墨:“谁家孩子谁抱走”是情理法的合拍

发布时间: 2014-09-19 17:28:44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吴点墨  进入电子报
  宜兴一对双独年轻夫妻不幸身亡,小两口生前曾在医院做试管婴儿,留下4枚冷冻胚胎。为争夺胚胎保留“香火”,双方家长与医院对簿公堂,要求医院归还胚胎,结果一审被驳回。9月17日,二审迎来大逆转: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一审判决,由4位老人共同监管和处置4枚冷冻胚胎。(9月19日《京华时报》)
  近日,发生在宜兴的中国首例冷冻胚胎继承权纠纷案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据悉,一对双独夫妻殒命车轮,小两口生前留下的冷冻胚胎,成了失独老人和医院“争抢”的“遗产”。依笔者看,无锡中院“谁家孩子谁抱走”的判决,正是情理法的合拍。
  众所周知,晚年丧子是人生三大悲剧之一。倘若再加上封门绝户,简直就成了生命不可承受之重。毫不夸张地说,子女生前留下的冷冻胚胎是宜兴4位失独老人唯一的希望。得到冷冻胚胎,这4位失独老人就有了盼头,就能继续生活下去,若干年后就能安心地闭上眼睛。失去冷冻胚胎,这4位失独老人就会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从此茫然漂浮于无尽的虚空,就算留有一口气,也不过是生存,而不是生活。因此,将胚胎还给失独老人,是人之常情,更是人心所向。从这个角度上讲,无锡中院将冷冻胚胎判给失独老人,是用法律维护了感情和道理。
  实际上,情、理、法之间并不孤立。它们共同组成了人类社会活动的“标尺”。“情”是世界存在的本源动力,“理”是宇宙自然终极的律则,“法”是人类为了尽“情”适“理”,而安排出来的社会秩序。因此,法律天然具有维护感情和道理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在强调“以人为本”的今天,情理法更应该同频共振。因为唯有如此,才能演奏出最美妙的“乐章”。也只有这种充满人性光辉的“声音”,才能引导民众文明诚信、宽容友善,进而激发正能量,为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也许有人会说,合情合理不合法的案件比比皆是,2011年报道的“志愿者拦车救狗案”、2012年曝光的“孝子杀母”和2013年披露的“空姐代购案”都是最好的证明。莫非情理法合拍不过是“牛郎会织女”?其实,我们应该将目光放得长远,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我们姑且不论以上案件中原告、被告的孰是孰非,单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角度上看,法律就已经维护了最广大群众的根本权利和国家民族的长远利益。因此,总体来看,合拍才是主旋律。
  总而言之,无锡中院的判决上合乎法律,下顺乎民意,堪称经典案例,为此今后此类案件的审理开了好头。相信随着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管理会更加公平合理,每个人都将活得更出彩。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点墨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魏霭琼)
关键词:冷冻胚胎;法院;合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