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辉(化名)是靖安中学的一名高一学生,最近他颇为苦恼,因为班里出台了一条规定:违反班规要罚钱。班主任规定:迟到10分钟5元,未交作业5元,没带校牌5元,教室玩牌20元,带手机进入学校罚50元……多达近20条罚款条目,令人眼花缭乱。小辉说:“有的同学被罚多了,连午饭都没钱吃了。”(10月8日《江西日报》)
作为受教育者的学生,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罚款就等同于剥夺了他们的生活费,没有生活费,或者饿肚子,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搞钱,这实际上又衍生出违法犯罪的动机和可能性。
再说,学生上交的罚款,究竟去了哪里,需要打个问号。尽管老师称作为班费使用,但实际上在开学之初,同学们已经每人交了10元班费,因此,在监管松懈的状况之下,不排除罚款流入班主任腰包的可能性。倘若这一点真的成立,那么,罚款极有可能变成一种隐藏至深的“乱收费”,而这种罚款归个人所有的做法,肯定会激发班主任更大的罚款热情,一发而不可收拾。
关键的问题是,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不是用经济手段惩罚人、管理人的地方。对于学生的管理与教育需要苦口婆心、语重心长的谆谆教悔,需要细水长流式的循循善诱,而绝不是简单粗暴的罚款。学校必须突出其教育功能,而不能像街头城管那样,动辄罚款。罚款式的管理方法操作简单,短时间内也有一定的效果,但是极易造成学生口服心不服,甚至产生逆反心理,仇视学校,仇视老师。
学生家长交了费用让孩子来上学,目的是让学校将孩子教育成一个有用之才,学校必须尽到自己的责任,不能怎么简单怎么来,一罚了之。家长交了学费,班主任再罚款,就相当于在没有教育好学生的境况之下,在执行双重收费。
当然对学生可以进行惩戒教育,但是惩戒教育必须有利于学生改正错误,比如,学生不做作业,可以惩罚他练练钢笔字;学生迟到了,可以罚他校门口执勤;学生不上早操,可以罚他到操场跑几圈……这样总比乱罚款要好。
还有一个问题不能不说。如今的许多学校实行军事化管理,要求学生太过严厉,只须他们老老实实,不准他们乱说乱动,稍一出格,立即以违反纪律为由严肃处理(包括罚款)。如此培养出来的“人才”毫无个性,毫无创造力,这样的教育方式,实际上还是没有跑出应试教育的窠臼。
稿源:荆楚网
作者:曲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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