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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端端:“禁电”一刀切缘于管理“因噎废食”

发布时间: 2014-10-14 08:28:32  来源: 荆楚网  作者:郑端端  进入电子报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正在市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针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生产、销售、供油、通行和停放管理,《条例》首次做出“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规定。消息一出引发多方关注。新快报记者走访的部分依赖电动自行车生活、工作的人群,明确对此措施表示反对,甚至有快递员称如果“禁电”将立刻辞职。(10月13日《新快报》)
  从报道得知,广州通过市法制办官方开始公开征求社会各方对《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首次做出了“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规定,虽然,政府部门在决策之前进行民意调查,听取群众意见,值得赞许,但“五禁”条例在社会上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同的受众人群对该条例议论纷纷。
  事实上,广州自2006年就开始已经禁止电动车上路了,缘何又“旧事重提”?其一,电动车超过国家标准,速度快,制动性能较差,安全系数低,驾驶人不需要进行任何驾驶培训、考试就能上路行驶,难于管理;其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规则,在机动车上横冲直撞、突然转向,不按照规定行使,不仅造成城市交通拥堵,更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据悉,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中有近80%是电动车和机动车之间发生的,这是电动自行车饱受诟病的最大原因。
  诚然,电动自行车存在安全隐患,增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但它确实是普通群众不可或缺的出行和谋生工具。试想,如果一旦“禁电”,那些送快递、送货上门、送快餐的城市底层弱势群体的生活成本必将大幅度增加,他们的生活该如何保障。不禁想问,难道就因为有些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就要“禁售”、“禁行”电动自行车?若“禁电”实施开来,使用电动车作为基本代步工具的人该如何出行,地铁、公交是否已经做好应对?而且,如果“禁电”了,私家车的数量必然增加,城市治堵仍然面临大的难题。
  众所周知,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允许的,电动自行车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认可的合法机动车类型,根据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是否将其纳入非机动车登记管理体系,但没有权力剥夺其上路的资格,而此次“五禁”条例明显是剥夺了公民使用电动自行的权利,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失公允。
  “禁电”一刀切是政府管理的“因噎废食”,更是权力懒政。在电动车越来越成为城市主流交通工具的今天,面对“禁电”带来的民生和社会连锁反应,政府不能一意孤行,更不能拆东墙补西墙,需要站稳群众立场,认真考量,慎之又慎,应加强宣传教育,在交通管理、文明出行宣传方面狠下功夫,提高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出台促进电动车行业有序发展的条例,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章的处罚力度,不断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郑端端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魏霭琼)
关键词:禁电;一刀切;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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