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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洁:“禁电”不如“制度规范加严惩”

发布时间: 2014-10-15 18:26:26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李小洁  进入电子报
  近日,《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正在市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首次针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做出“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规定。
  此“封杀令”消息一出,立即引发多方关注,遭到了广大普通群众的反对之声。有人质疑,骑电动自行车既节能环保,又是响应国家低碳经济的出行方式,国家一方面对电动汽车实行鼓励补贴政策,另一方面为什么又要“封杀”电动自行车呢?
  对于很多人来说,电动自行车在日常生活中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城郊等公共交通不到位的地方,大大方便了普通市民的出行。广州市此次拟“禁电”,最要原因恐怕就是电动车及摩托车妨碍公共交通而不便于管理吧。尽管骑电动自行车者不遵守交通规则甚至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时有发生,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必须对道路上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封杀”,我国每年发生的汽车交通事故也不少,那么,是不是也得对汽车进行全面“封杀”呢?对此现象,笔者认为,“因噎废食”并不可取。与其一刀切地“禁电”,不如在倾听民意后制定更切合实际的道路交通规范制度,并对违反该制度的人进行严厉的处罚。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一个切实可行、详细而全面的道路交通规范制度必须广泛地听取各利益群体的声音,最重要的是倾听广大人民群众之声。广州市法制办此次对于“禁电”一事广泛听取民意,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民主法治原则,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但公共管理并不是一刀切的“懒政”,更不是“不征求可能受公共政策影响和伤害最大的群体的意见”的形式主义。对一个城市的公共交通管理规则的设计与制定,一定要接地气,必须充分考虑本市居民的经济和生活条件、城市道路交通车流量、户均拥有小车数量、本地区地形地貌以及道路宽窄度、走向设置等方面的问题,还有本市市民日常出行习惯等,结合民意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新交规。
  并规定市区内所有电动车、摩托车驾驶者接受新交通规则教育培训,设置电动车、摩托车驾考考试,借鉴我国机动车驾考等规定,实行驾驶计分制,只有通过考试者方可对其颁发执照允许其上路,违规者将被扣分。同时还应逐步完善公共交通设施配套系统和道路交通违规监控系统,更加严格控制车辆使用非机动车车道,并对违规占道行为进行严格的处罚。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小洁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魏霭琼)
关键词:禁电;制度;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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