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的规模也在不断增加,但长期以来很多地方农村“三资”的管理不规范、不完善,渐成基层腐败频发区域。在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亦较突出。今8月,隶属湘西的吉首市一名村干部在因贪污公款被查后,依然理直气壮地反问:“我当村干部不就是为了捞两个吗,这怎么还违法了?”足见对农村“三资”进行有效监管,刻不容缓。(10月28日人民日报)
村干部口中的“这怎么还违法了?”是其内心扭曲的权力观的真实写照,是对法律尊严极大地漠视和挑战,也反映了当前基层领导干部“人治大于法治”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客观现实,这部分人推崇的价值观就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不惜重金、透支人脉捞得一官半职,然后便是“回血”阶段,当然这种现象存在不仅仅限于村官等基层领导干部,可以说,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利到了他们手里却成了“借鸡生蛋”的牟利工具了。
村干部理直气壮的背后反映出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村级基层组织是社会权利机构的细胞和基石,其重要性和基础性作用毋庸讳言,据报道说,现在有些村,会计、出纳不分家,账、钱、权由村支书一人掌管;有的村集体资产往往流向村干部的关系户,普通村民不知、不问、也问不了;有的村集体资源成为村干部自家资源,有多少、在哪儿、谁在用,都是一笔糊涂账。可见,村干部放缺乏基本法律观念的“雷语”的背后是权利的绝对能量造成的理所应当。
俗话说“绝对的权利就会产生绝对的腐败”,缺乏权利制衡约束的权利就会像“脱缰的野马不可控制”,村级政权缺乏监督、“权利不在阳光下运行”、权利篱笆扎得不够紧、不够严等因素也是造成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追根及底就是基层民主法治制度不健全,村干部领导体制、机制太僵化、太绝对,缺乏科学的、系统的村民监督举报平台,村干部的上、下流通通道太固定、太死板,只要不犯大错就不会随便动的机制也使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这个背景下,当村干部就为了捞两个,而村民却问不了,也就理所应当了。
村级基层组织是我国政权机构体系的基石,且农村无论人口还是面积,数量上的占比都处于绝对多数。依法治国的艰巨任务之一,不可或缺的就是依法治村,建设法制农村、法制社区,当务之急,是完善村级基层组织权利监督的相关法律条款,建立科学、合理、系统、和立体的监督制约平台,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如果村级治理走上法治化轨道,那么,“当官就为捞”等错误的权力观念才会真正返璞归真、回归其应有的本义。
稿源:荆楚网
作者:马青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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