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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文章:律师岂能为钱忽悠“民告官”呢?

发布时间: 2014-12-04 08:34:56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毕文章  进入电子报

  陈光是廉江市横山镇横垌村横垌仔村小组长。2009年,由于不满廉江市政府下发的砂场招标方案侵占了村里九州江河堤内70多亩集体土地,陈光联合800名村民将廉江市长和12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告上法庭,开始了一场马拉松式的行政诉讼。和各地多数“民告官”案件一样,陈光遭遇了多重阻力和尴尬,迎来了一次次败诉,“打了这么多年,我们失望了,官就是官,民就是民。”(12月3日《南方农村报》)
  事情已经过去四五年了,“民告官”屡次败诉,当事人发发感慨,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然而,我不敢苟同当事人的观点,这次“民告官”败诉不是因为官官相护,也不是因为司法不公,而是因为律师的过错,那就应该谴责律师而不能把责任推到法官身上。打酒的朝提瓶子的要钱,这样做无疑就是让法官“躺着中枪”,真是比窦娥还冤呢。不是吗?
  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本案的律师简直就是一个二五眼,竟然“告错地方”、“告错对象”,无疑就是把法律当儿戏,拿法律开玩笑。这怎能不让人笑掉大牙呢?当事人因为选错了律师,导致这场官司历时两年才进入诉讼程序,白白地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一共花费了70多万元钱,现在已经没钱继续打官司了。乱弹琴,真坑人!
  有些律师简直就是毽子里的鸡毛——钻进钱眼里了,当群众找到他们的时候,明明知道政府部门根本没有错,却忽悠老百姓去告官,反正官司输赢和律师没有关系,只要能收取费用干脆连脸都不要了。这种事情虽然不多,但是,必然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损害法律的威严,破坏社会的和谐。有关部门绝对不能坐视不理,必须认真防止和纠正。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有些律师对“民告官”根本就是外行,却不自量力地非得参与,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律师就像医生一样,专业性非常强,试想,让一位从事妇科手术的医生去做心脏手术,那会是什么结果呢?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管理,让那些不懂行政诉讼的律师远离“民告官”,别给群众添乱。
  稿源:荆楚网
  作者:毕文章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律师;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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