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南路西里街,一面刻有近百首唐诗宋词的文化墙引起了当地市民的驻足欣赏。太原市民关注的不仅限于刻在墙上的传统文化,更是扩大到了表现诗词的繁体字上。据市民统计,这面“文化墙”上共计出现了33处错别字。(12月9日光明网)
“文化墙”本是倡导文明、宣传文化、发扬美德的有效载体,是现代城市的一张文化名牌。可以说,“文化墙”的建设是一项细活,从设计施工到建成验收,都需要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严格把关,绝对马虎不得。然而,太原市某地的一面“文化墙”竟然出现了33处错别字,一时丢尽了颜面。不得不让人惊叹:难道“文化墙”还有“山寨货”?莫非又是“临时工”所为?
错字连篇的“文化墙”被网友痛批“没文化”,就像城市的脸上有污渍,不仅没有达到宣传教育的效果,甚至适得其反,误导市民不说,还会拉低整个城市的品位,暴露了责任部门作风不实的弊端,丢了整个城市的脸面。
无独有偶,不仅是山西出了丑,其他地方的“文化墙”也是“洋相百出”:四川成都某小区的“文化墙”上,一首古诗四句错了三句,让人哭笑不得;安徽六安市某街头宣传“埋儿奉母”的公益广告,一时招来砖头无数……这些粗心之作都折射出,当前城市化过程中的粗糙化管理,一味地苛求表面上的文化“写意”,想拿传统文化来装点门面,可惜又没有做足功课,疏于技术指导与现场检查,“文化墙”建设只当“甩手掌柜”,最后交付给公众却是一面“形象工程”。
所谓“不作死就不会死”,“文化墙”是一种公示性宣传,是供公众交流和学习的地方,应该使用简化字。何况,国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文化墙”并不在可保留或使用繁体字的情形范围内,而如今不少地方的“文化墙”却喜好繁体字,是想“附庸风雅”,还是彰显自己“有文化”?一旦出了丑,还让人贻笑大方。与其追求形式上的“复古”,不如让建设单位多去发掘一下本地的优秀传统文化。
因此,希望我们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制作文化墙时,多花一些心思,多投入一些精力,使用繁体字不是“写着玩”,更不是“想当然”。城市文化建设不仅“面上”的工程,还需把“里子”的工作做实,要不然吃力不讨好,闹出了笑话,就得不偿失。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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