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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凡伊:受害者比违建者“血压更高”

发布时间: 2014-12-12 09:54:15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曾凡伊  进入电子报

  被曝光后历时一年多时间,北京“最牛违建”的拆除工作终于在近期基本完成。违建房楼下居民坦言心里终于踏实了,而房主张必清接受采访时则表示,“一说这房我就血压高”。(12月11日《北京晨报》)
  违建房房主在自己违法建设的“空中花园”被拆除后以一副受害人的无奈姿态表示,“一说这房我就血压高”,这似乎是在对外界传达着一种“惋惜”的信号。
  诚然,违建被曝光之后,房主必定受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批评声音,且不得不在舆论及法规的双重压力下拆除违规建筑,心情欠佳是人之常情。然而,房主一句“一说这房我就血压高”,仿佛把自己变成了舆论的受害者,即使迫于压力拆除了建筑却心有不甘,似乎媒体不曝光他的“最牛违建”他就可以一直“牛”下去,坐享建立在真正受害者的危险之上的上千平米豪宅。如果拆除违建物的房主感到“血压高”,那么,被违建建筑折磨得苦不堪言的真正受害者们怕是要“血压更高”。
  于理,根据之前的相关报道,受“空中花园”之害的包括在其在建6年时间内每天被迫听刺耳电钻声的居民、一到下雨天就要拿着大盆小盆接水的楼下住户和因顶层整夜歌声而睡不了觉的居民等,甚至还有几户人家为此搬走。比起损人利己仅仅是拆除了本不该存在的违建物的房主,这些受害者受到的伤害都是实实在在苦不堪言的。
  于法,我国《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顶层空间显然是共有部分,属于楼盘的全体业主。有关部门曾明确表示,那些在顶层的附属建筑,如果没有报相关部门批准,则属于违章建筑,应予以拆除。顶层“空中花园”侵占了其他业主的权利,拆除违建物是房主违反物权法之后应负的法律责任。付出法律代价之后没有悔改和歉意之心,只可惜于自己的损失,实在缺乏道德观念。
  拆除违建房并帮助修复楼下居民损失是房主理所应当的于情于理于法都应该尽到的责任,房主像个受害者一样表示自己拆除房屋之后“血压高”反而是于情于理都不应该的。
  现在我们的社会仍存在着一群像违建房房主一样霸占公共资源、损人利己的“牛人”,在法律约束有限和对舆论监督存有侥幸心理的情况下,这些人缺乏应有的公共意识,也缺少对因自己私欲而连累的受害者的歉意。霸占公共资源者与其心塞于私欲的丧失,不如认真想想怎样真诚地向受害者赔礼道歉弥补损失,给舆论和社会一个交代。
  稿源:荆楚网
  作者:曾凡伊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何青)
关键词:最牛违建;受害者;违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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