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岔路镇管国忠师傅在镇上开了一家小饭店,他说,从2009年开始,时任周店中学校长的谭云就经常带着一帮人来吃工作餐,每次吃过之后,谭云打欠条,并盖上学校的公章,加起来有四五万元了。(12月22日 中安在线)
吃饭赊账本来就不是一件十分光彩的事,而欠账后推诿前任不及时还债更加显得不妥,在将此事挂上中学的头衔那么就更加令人鄙夷。中央“八项规定”中命令禁止公款吃喝,周店中学校长虽说每次吃的都是工作餐,但每次吃完过后打欠条的行为不得不说是对政府规定的蔑视,对政府形象的玷污。而校长调离时就应当将所欠金钱及时归还,免得照成现任前任之间的推诿扯皮。
饭店等都是自家经营的小本生意,如果任由政府、企事业单位进行赊账,对其经营上的资金周转自然会造成影响。同时,在年底要账之时有得“低三下四”不好讨要,但倘若不予以赊账又会照成其更换就餐地点、影响生意。要想解决这一看似繁杂的矛盾其实很简单,只有当日账目当日闭,也就不会产生类似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如果说政府、企事业单位借债是为了当地的发展,为了人民的现代化建设,那么本无可厚非。但如果其打白条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满足自己的胃口,那么就应当严厉禁止。这种变相的官僚主义之风如果不及时遏制那么就会为以后违法违纪埋下隐患,同时也会引起群众们的不满、损害相关者的利益。滴水石穿非一日之功,如果小事上不注意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
也正是党中央看到了此种行为的严重性,才明确的提出了“八项规定”,但是规定如果不能够切实落实下来那么终究是一纸空文。只有全党上下共同抵制这股不正之风,才能够初进社会的和谐安定、政府的长治久安。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开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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