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9日下午,小汽车“限购令”突降深圳,多部门组成的“执法队”旋即封锁了部分4S店,禁止汽车交易。此前,相关负责人曾在不同场合明确表示,“深圳不会学习北上广”,“如果深圳出台这样的政策,一定会广泛听取意见,绝对不会搞突然袭击”。(12月31日人民网)
限购搞突袭,诚信不可堪。听闻深圳突然进行限购的消息,让人们狠狠闪了一下腰。当突袭出现在面前,人们才惊觉,原来“绝对不会搞突然袭击”的承诺只是烟幕弹而已,诚信缺失,已成为当今社会的老大难,在举国上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国梦”而满怀激情不懈努力的时候,深圳市政府却以最响亮的嘴巴敲打了“政府诚信”,不知这将给社会的诚信建设带来怎样的影响。
诚信建设人人有责,但政府应是诚信建设的第一责任者和第一推动力。一是因为政府执掌权力,其一言一行就是社会的示范,公众会“照葫芦画瓢”;二是因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恪守诚信、一诺千金是政府行政的基本前提,只有诚实守信的政府,才能获得群众的信任,才有公信力和执行力,才能真正推动各项事业向前发展,否则,政府的行政行为就会因受到质疑而难以施行。
诚信,既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法治的应然之义。如果没有法治的约束,执掌权力的政府很容易“任性”,“宽以待己、严以律人”。正因为如此,审议中的《立法法》修正案才拟规定“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深圳突施限购令,实际上也宣告了这一良愿的落空,因为地方政府权力的“任性”,根本不需要上升到“政府规章”的层面,一纸简单的“通告”就可将“法无授权不可为”抛入云霄。
现实生活中,信用缺失与失信成本过低大有关系。要加强诚信建设,就必须建立起有效完善的失信行为处罚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追责与惩罚,使不讲诚信者付出相应的代价。对政府诚信来说,难道不适用吗?如果政府违背承诺也要被追责,政府诚信进入了官员的政绩考核体系,深圳市政府还会自打嘴巴吗?世界上不少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类似《政府信用法》的法律来规制政府诚信,除了白纸黑字的法律,我们究竟该拿什么来相信政府的诚信呢?
深圳突袭小汽车“限购令”的理由,与其他城市无异,无非是“道路交通系统已不堪重负”、“为交通综合治理赢得时间”,是为了城市的长远发展和市民的根本利益。道理也许不错,但问题是“交通综合治理”、“公交优先”的口号不知已经喊了多少年了,突袭限购不就是最好的检验吗?对一个可以不断自打嘴巴的失信政府来说,又怎能让公众相信这一次的“解释”是真的,而不同样是“权力任性”、“懒政”的烟幕弹?
稿源:荆楚网
作者:储秀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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