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中学生在博地苑小区门口捡到钱包后交给正在执勤的保安,在两个孩子、两位保安和一位业主的共同见证下,清点的钱包内的现金是3700元,然后如数交给110民警,可在四天之后,当失主领到丢失的钱包时,里面的现金只剩下1500元,就在12月30日下午也就是失主领回钱包的第二天,这2200元钱竟然又奇迹般地被退还给失主,这其中的蹊跷到底在哪儿呢?(中原网1月3日)
从小我们就会唱“我在马路边,拣到1分钱,送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歌,也坚信“有困难找警察”是个至理名言。可是,日前发生的这起事件却让我们大跌眼镜。两位中学生把拣到的3700元钱如实交给了警察叔叔,哪知,警察叔叔送给失主的时候竟然少了2200元。可是,当安阳电视台播出《安阳初中生捡到3700元 交警察后2200元蹊跷消失》的节目后,2200元又蹊跷地回到了失主的手中。
还好,作为旁观者,我们为拣到钱包的两个孩子庆幸,因为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还没被伤害透。至少他们还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社会是美好的,警察叔叔也还不错,至少是知错能改;我们还为失主庆幸,不管过程怎样,结局还是美好的,钱包失而复得,3700元钱失而复得。
然而,综观整个事件的始末,笔者还是有点看不明白。对事件负责开展调查的纪委称王某没有履行交接手续,没有及时将钱全部交给失主。在这里很多人并不想听官方的单纯陈述,而更想知道王某没有履行交接手续,没有及时将钱全部交给失主的真正原因是什么?“没有及时”是什么意思呢?莫非王某成了银行,归还失主的钱财还有“分期付款”一说?另外,分期是多长时间呢?一天两天,事件败露的那一天,还是等到无人异议,无人过问,腾到“活期存折”无法兑现而不了了之呢。很明显,“没有及时”有为王某开脱之嫌。再有,负责开展调查的纪委称王某在调查前主动退还失主财物,王某也因抓住了这个“救命稻草”而减轻了被处罚的力度。实际上事实很清楚,大家都能看明白,王某是在电视台播放节目后把钱退还失主的,组织对他的处罚与纪委介入调查前后的时间节点没有任何关系,倒是与电视台节目播放有因果关系。很明显,“主动退还”有为王某减轻处罚之嫌。
王某的行为严重地损害了警察在老百姓心中的高大形象,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但是,这个“单”到底怎么买,还得人心服口服才是。
稿源:荆楚网
作者:姜炜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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