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对央企在地方的表现颇有微词,不少地方政府都选择缄默,但兰州市政府却打破了“潜规则”。1月9日下午,兰州市有关部门向媒体发布通报称,直指中石油兰州石化作为央企,不履行社会责任,要求其向兰州市人民道歉,措辞之严厉为历年来罕见。对此,兰州石化方面回应,兰州市政府此举意在为了逼宫其搬迁到兰州新区事宜。(1月11日 《中国经营报》)
平心而论,地方政府如此高调的“为难”中石油,并无不妥之处。一者,从环保角度来说,去年八月至今,兰州石化连续发生四起环境污染事故,其中两起是乙烯侧漏着火和氨气泄露。显然,将这样一颗“定时炸弹”继续留在市区,是对群众的不负责任。再者,从城市发展来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退城近郊是历史趋势。倘若,兰州石化外迁,对兰州来说,是城市功能转型升级的一次契机。
按理说,这样一个既契合加强污染治理时代主题,又符合城市发展规律的动议,本不需要借助舆论的力量上演“逼宫”戏码。可问题是,横亘在兰州市政府面前的是中石油这个巨无霸。兰州市在这次博弈中,没有优势。兰州市政府发布《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屡次排污,社会责任何在》,也是想借助社会的环保敏感,将中石油拉上谈判桌。
事实上,兰州市借助媒体向兰州石化开炮,道出的是地方政府的环保无奈---在央企面前,地方政府的环保呐喊,往往苍白无力。据报道,自2012年以来,兰州市打响了治理大气污染攻坚战。其中,对兰州石化的监管成为重中之重。可实际情况却是,兰州石化依然事故不断。更可怕的是,频发的安全事故,管理层却不以为意,“几万人的大企业,不可能不出现一点生产故障或事故”。从这个角度看,兰州市发难中石油,更是环保努力被置若罔闻的呐喊。
2014年,有媒体发起了“最赚钱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综合评价”的调查,以社会责任报告、每股社会贡献值,公益投入、政府补贴、员工报酬、缴纳税费结合总股本定量测算及对环境或社会造成的损失程度七个指标综合打分,结果十家央企公益投入不足政府补助的5%,“油老大”中石油社会责任列倒数第五。虽然,不能以偏概全,但这项报告,也足以反映央企过分注重经济效益,忽略社会效益的残酷现实。而这无疑是环境整治的一大阻力。
要经济效益,更要社会效益,是企业永续发展的不二法门。对国企而言,更该是如此。因此,兰州市政府发难中石油,并非是坐拥税收分红后的“卸磨杀驴”,而是对企业长远发展,对群众切身利益负责的体现。我们希望这样的“逼宫”,能够激发出中石油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稿源:荆楚网
作者:薛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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