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中国经营报》报道:此前一天,兰州市有关部门向媒体发布通报称,直指中石油兰州石化作为央企,不履行社会责任,要求其向兰州市人民道歉,措辞之严厉为历年所罕见。央广中国之声据此报道说,在这份名为《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屡次排污,社会责任何在》的通报显示,去年八月至今,该公司连续发生四起环境污染事故,其中两起是乙烯侧漏着火和氨气泄露,另两起则是因设备故障导致火炬气冒黑烟。
绿色环境与企业发展究竟能否共存,这本身就是一个最难以扭转的“硬弯”。按照世界其他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污染与环保的经验来看,绿色环境与企业发展最终应当统一于绿色环保的硬杠杠之下才能维持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个要其向兰州人民道歉,一个指兰州市的做法“这是一种事实上的逼宫”,不知道企业被逼的到底是什么“宫”?反观事件的双方对弈,显然这是一种典型的“政企打架、环境遭殃”。双方都没有理顺自己的角色,而让环境跟着遭殃。中石油兰州石化将自己摆在了皇上皇后才拥有的“宫”的位置,而作为监管者的兰州市政府,显然也没有摆正自己的监管与服务的角色位置。
要实现监管与服务角色定位,兰州市首先应当实现依法“维权”。兰州市市长袁占亭则向《中国经营报》记者独家回应称,对于兰州石化及有关方面猜测兰州市此举是为了逼宫兰州石化搬迁到兰州新区事宜,袁占亭表示,这不可能,政府也没有权利这么做。而接下来袁占亭又承认“兰州市尽管一直在推动兰州石化搬迁工作”。前者不承认逼宫事实,后者又承认了推动搬迁,这不是一种自相矛盾吗?面对政企矛盾,连自己的态度都可以自相矛盾,前后冲突,又怎么可能对企业的搬迁或逼宫事宜达成依法依规依据?
政府的角色是依法监管与服务,而企业的角色是依法生产与经营,无论是企业的“逼宫”说还是兰州市长的前后自相矛盾,显然是双方都已经步入了迷魂阵而不能自拔。中石油兰州石化作为央企戴着国字号大帽而不服兰州市管理,而兰州市政府显然也畏惧于这个国字号央企的金字招牌,这才是政企打架的根源,也正是本逼宫事件的真正内核。
袁占亭说:“沟通的主体一定是中国石油,这一点必须明确。”而政企管理的模式应当服从属地管理原则,政府本身拥有对企业的管理权力,沟通是服务,然而管理又在哪里?为什么不是依照《环保法》的宏观搬迁,反而是低声下气的谈判式“沟通”?而企业的讨价还价则更有悖谬之处,“作为甘肃省连续多年的第一利税大户”,这是在自我表扬呢还是在自我批评?利税大户就可以逍遥于《环保法》外,又何其谬哉?
官方与兰州石化双维权,需先找回失落的自我。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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