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因受贿罪被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短短3年内,他受贿高达1500万元。记者调查发现,掌握民用爆炸事务监管大权的李荣飚,利用其业务主管部门的红头文件,大搞钱权交易:9次以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名义发文确定民用爆炸物品仓库设计、技术安全防范、安全评价单位,帮助企业销售民爆产品。(1月29日《北京晨报》)
在民众的眼里,“红头文件”是权威、公正、值得信赖的,它是公权部门实施具体公权行为的重要依据和凭证。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竟然利用其掌握民用爆炸事务监管大权,乱发“红头文件”,大搞钱权交易。在他高达1500万元的受贿款中,“红头文件”可谓功不可没。
巨贪李荣飚借“红头文件”大肆受贿,一方面,源于其本身素质低下。在李荣飚的眼里,当官就是为了捞钱,所以他会狐假虎威的以“红头文件”的名义,9次发文“确定民用爆炸物品仓库设计、技术安全防范、安全评价单位”,帮助企业销售民爆产品。另一方面,源于相关部门的管理不规范。按理说,个人无权私发“红头文件”,即便是部门想要颁发“红头文件”,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备案。可仅仅是一个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的李荣飚,却可随意多次下发“红头文件”,“红头文件”的权威性、公正性荡然无存,相关部门是怎么监管的呢?
近些年来,某些地方的私发、乱发“红头文件”的现象相当严重,个人或部门违规颁发“红头文件”就像下发一个通知那么简单。“红头文件”一旦失去权威性、公正性,不仅会有损公权部门的公信力,为腐败大开方便之门,而且会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妨碍社会和谐。
巨贪李荣飚借“红头文件”疯狂敛财,让我们看到了“红头文件”的威力和破坏力,看来,规范“红头文件”已成当务之急。惟有将“红头文件”锁进制度的铁笼里,让手握公权者彻底失去非分之想,才不至于让“红头文件”成为贪官的“印钞机”。
稿源:荆楚网
作者:钱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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