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间,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9次以治安管理总队名义发文确定资格开展民爆物品业务的企业;25次利用职权帮助企业获取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利用“红头文件”大肆敛财,脚踩“监管”与“协会”两条船,敛财千万元。(1月28日 新华网)
近年来,“红头文件”乱象可谓是此伏彼起,有请求将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有批评食堂“菜里没有肉”的,有要求完成“罚没”与年终奖挂钩的,等等。滥发“红头文件”乱象如此频现,不仅引发了媒体舆论的重重质疑,还严重有损了“政府公文”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更是影响了政府部门执政的公信力。
不过,再看看此次四川“公安巨贪”李荣飚的腐败之路,突然感觉此前出现的这些“红头文件”滥发现象简直是“弱爆了”。作为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的李荣飚,其不仅利用业务主管部门的红头文件,大搞钱权交易,还脚踩“监管”与“协会”两条船。真可谓是“黑白”两道、大小“通吃”啊!
作为一名小小的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竟然也能拿着“红头文件”到处招摇过市、大肆敛财,这着实令人错愕惊疑。试问,怎么就没有相关领导干部过问?怎么就没有引人怀疑?怎么就能让其一而再地“瞒天过海”,干起了“黑白”两道“通吃”的不法勾当呢?那么,这又是谁在监守自盗,当起了这不理不问亦不管的“老好人”呢?
我们知道,“红头文件”原本是政府彰显权威的象征,是公权部门实施公权行为的重要形式,其严肃性、公正度和公信力不言而喻。但是,拿着“红头文件”到处招摇过市、大肆敛财而未得到及时纠正处理,想必这之中除了其所带来的巨额利益外,便是对权力私有化的具体体现,从而让“红头文件”成为非法谋取利益的“利器”。正如有办案人员表示“这无不是利用手中权力,披着监管外衣实现个人利益。”
概言之,官员拿“红头文件”敛财不外乎是公权力在监守自盗。因为,“红头文件”滥发的背后, 既是一些地方制定文件的程序不够严格、过于随意等乱政行为之体现,也是一些地方滥用权力的缩影;既暴露出了“权力无边界、程序不规范、主体常越界”等诸多问题,也再次警醒着各级党政部门,只有用法治的思维与力度来根治权力的错位,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有效遏制“红头文件”滥发,才能避免“红头文件”下隐藏的贪污腐败行为。
稿源:荆楚网
作者:唐亦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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