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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秋:举报后再度曝料问题,为何要多此一举?

发布时间: 2015-02-13 15:06:42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向秋  进入电子报

  昨日(2月12日),有网络媒体刊发了“南京教育局长被举报低价购豪宅”新闻,今天凌晨,南京市纪委官微“@钟山清风”进行了回应。回应称,南京市纪委早前已接到举报人的举报,并组织力量对举报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去年11月下旬,市纪委曾将阶段性调查情况向举报人进行了通报,并继续对相关线索进行调查。经查,媒体披露的情况与事实不符,为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现将已初步查实的相关情况进行通报。(2月13日《现代快报》)
  应该说,南京方面在发现有媒体报道“教育局长被举报低价购豪宅”后,一是反应非常迅速,在报道出来的次日凌晨,就加班加点做出了回应。二是对媒体反映问题的回复,显得条理清楚,有图有文字,令人信服,且举报人对调查结果也表示认可。这是值得肯定的地方。
  但是,有关媒体报道的“教育局长低价购豪宅”问题,却是已经被举报人举报过,且南京市纪检部门已经受理了的问题。举报人称,在2014年9月中央巡视组进驻江苏时,就向中央巡视组提交了举报材料。南京市纪检部门也承认,收到了中央巡视组转交的相关线索。
  也就是说,举报人将“局长低价购豪宅”问题在向正规渠道举报后,又把这个问题向媒体进行了曝料。他为何要多此一举呢?
  举报后再度曝料问题,反映出举报人怕问题会不了了之的担心。举报人称,在向中央巡视组提交举报材料两个月后,接到了一个自称是南京市纪委办案人员的电话,说中巡组把举报线索转到市纪委了,而且说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但具体怎么处理要报领导决定,到时再向举报人通报。此后,举报人却未收到南京市纪检部门任何的情况反馈。应是为了引起相关部门对问题足够重视的原因,举报人又选择了向媒体曝料。
  举报后再度曝料问题的背后,是举报人与办案人员之间协调沟通上出现了梗阻。客观地讲,南京市纪检部门对于举报人举报的问题,并不是不予以重视,没有安排办案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而是由于“纪委内部人事变动”,可能在调查核实中时间抓得不够紧,使得这些相对简单问题的调查核实周期显得比较长。同时,并没有把调查核实进展情况及时向举报人进行通报沟通,致使举报人误以为纪检部门在故意拖延或不作为。举报人在久等无果,等得不耐烦的情况下,转而又向媒体曝料,以此向南京市纪检部门施加压力。
  南京市出现举报人在举报被受理又向媒体曝料的情况,反映出纪检部门与举报人之间加强联系沟通和及时向举报人做出答复的重要性。纪检部门应从本案中汲取教训,从而避免工作陷入被动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向秋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举报;曝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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