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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骏骅:用调控机制治愈“黑车顽疾”

发布时间: 2015-02-27 10:06:03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卢骏骅  进入电子报

  眼下正值春运客流高峰,部分黑车又开始借机揽客。这个多年来一直阻碍城市客运市场健康发展的“顽疾”, 扰乱客运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诱发种种社会问题,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黑车常常还是犯罪的温床,如2014年因黑车引发的一系列案件令人震惊,公众对整治黑车的呼声很高。为此,执法机关也对黑车进行过严厉打击,然效果并不明显。所以笔者认为,建立相对合理的有利于治本的调控机制更为重要,即从根本上改革出租车行业的管理方式。
  首先,适当放开出租车总量控制,在合理预测市场需求量的基础上,加大出租车总量的投入。城市黑车有生存余地的一个根本原因在于市场需求量和供给量之间不平衡,主管部门预测的出租车数量远远低于实际需求量。因此,政府应该放开对出租车的总量控制,如果在保持原有经营牌照存量,推行改革的同时,适当加大增量,促进公平竞争,或许效果会更好一些。只有通过合法渠道适当增加出租车供给量,才有可能使乘客不乘黑车。
  其次,放松出租车行业的管制,减少进入歧视,降低进入门槛。应推行宽松政策,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体户,只要缴纳管理费并且拟参运车辆满足等级标准要求,就可以从事出租车运营。这样,出租车司机就不需要交纳高额的“份钱”,成本即可大幅度降低。此外,应放开出租车价格,出台指导性价格,出租车价格可有一定的变动空间。这样,出租车的乘车价格就可适当降低,使其利润更加接近成本,以减少垄断利润,从客观上即可减少出租车运营对黑车司机的吸引力。
  再次,发展中介组织,发挥行业协会在治理黑车中的作用。支持出租车司机成立行业协会,借鉴内外经验建立相应制度,实现行业自治,发挥自律作用。同时,要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逐步把一些职能转移给行业协会。合法出租车是黑车泛滥的直接受害者,有治理黑车的利益需求,通过行业协会调动合法出租车司机参与黑车整治,定能取得好的效果。
  最后,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黑车的综合治理。应该建章立制,使黑车治理有法可依。要争取政府就出租车的管理发布行政令,或由人大颁布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进行规范化、合法化管理。还要明确不同行政部门在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中的职责,促使各部门通力协作,联合执法,共同治理黑车,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市场的调节作用下,通过合理的调控机制,借助改革的发力、政府的调控、机制的完善、群众的参与,让“黑车”顽疾因无法适应环境而自我消亡,这不仅可以降低行政执法的成本,而且以柔和的手段解决社会问题更能促进社会的稳定,何乐为不为!
  稿源:荆楚网
  作者:卢骏骅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姬学涛)
关键词: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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