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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睿:破出租车专营必须剑挑垄断
发布时间:2015-03-05 08:48:15来源:荆楚网

  随着滴滴专车、一号专车、易到用车等打车软件相继出现,关于专车是变相黑车的议论也越来越多,有关城市叫停专车业务又一次引发了人们对出租车行业相关问题的关注。《经济参考报》记者3日采访多位政协委员获悉,今年有多份提案建议推行出租车市场改革,通过开放市场,打破对牌照的垄断式管理。(3月4日《经济参考报》)

  出租车专营被人诟病己久,近年更甚,细数症状,不良有三,垄断、寻租、暴利,垄断为大。全国工商联在提案中写道,出租车行业的种种矛盾,均缘于“数量管制”制度,出租车牌照是行政特许下的行业垄断资源。全国政协委员、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也呼吁打破出租车牌照的垄断式管理,实行完全市场化。据了解,这已是李书福连续第三年就该问题提出建议。

  垄断不是一个好词,更不是一种好现象。一般而言,形成垄断的主要原因有三个:一,自然垄断,生产成本使一个生产者比大量生产者更有效率,这是最常见的垄断形式;二,资源垄断,关键资源由一家企业拥有;三,行政性垄断,政府给与一家企业排他性的生产某种产品或劳务的权利。此外,也有由政府自行垄断的,称为专卖。我国《反垄断法》中对于垄断行为的定义很贬义:排除、限制竞争以及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垄断的害处显而易见:由于缺少竞争压力和发展动力,加之缺乏有力的外部制约监督机制,垄断性行业的服务质量往往难以令人满意,经常会违背市场法则、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这是一条规律,中国与外国都一样。

  而且,我国出租车公司的垄断包含有行政垄断,也就是说,和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多有干系,比如管理、注资、控股、收费、上缴红利等。不消说,在当前国内市场出现的大量垄断行为中,行政性垄断无疑占据首要位置。由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所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就是“行政垄断”。

  行政性垄断是腐败的温床,必然导致权力寻租,事实证明,比自然垄断、行业垄断对市场公平竞争的危害性更大。明知危害巨大,也有悖市场竞争法则,政府或部门依然不愿或不情愿改革,因为病灶就是,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都难。

  其实,盘根错节內勾外连的利益集团,有管控遥控坐地获利的政府部门,还有所谓的不公平门槛“数量管控”。一般情况下,数量管制一定会带来行业准入歧视,然后催生利益集团和暴利现象。正如全国工商联提案中所忧虑的那样,像出租车这样一个技术门槛低、经营水平要求不高的行业,无论如何不应该享受这样的暴利,更不应该让公众为这种“暴利经营”掏钱埋单。

  此次全国两会的几份提案都建议政府明确职责定位,剑挑出租车垄断,彻底斩断与行业之间的利益关联,从行业中完全退场,并呼吁出租车市场对社会开放。笔者认为,此方案当此反腐环节提出时机极好,既有反垄断反腐败之义,也是佑苍生惠民生之举,还符合公平正义,顺天理合民意,若下抓铁有痕之力,大势所趋,必会功成。

  稿源:荆楚网

  作者:韩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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