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交通违章权威查询
任评声:瞒报“个人事项”被免职绝非小题大做
发布时间:2015-03-20 15:50:32来源:荆楚网

  近日,辽宁省鞍山市地税局原局长、党组书记郑成安因瞒报配偶移居国外,被免去党内和行政职务,并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3月20日中国新闻网)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并不是一个“新鲜物”。早在1997年中央就已出台《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到了2010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则将该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必须如实向上级组织报告的婚姻情况变化、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8大重要事项。2013年,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由此可见,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这个原则问题上“规矩”早已有之。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如果说‘裸官’是贪官外逃的阵前哨,那么“瞒报个人事项”就是“裸官”的排头兵。俗话说“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个别领导干部之所以想通过捏造伪造、瞒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达到欺骗上级组织部门的目的,原因就在自己在子女配偶移居境外或者收入等方面有“猫腻”。

  地税系统一向担负着“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重任,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同时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不断向前迈进、民众纳税遵从度的不断提高,这个和钱“打交道”的职能部门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也必将成为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关注区”。作为鞍山市地税局的“一把手”,郑成安数次向组织隐瞒配偶移居国外的事实,试图瞒天过海、浑水摸鱼,这不是什么无伤大雅的“小问题”,而是明知故犯、顶风作案的原则性错误。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而要做到严格干部日常管理,一要抓制度完善,二要抓制度落实。长期以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都存在各地执行力度不一、处罚标准各异、抽查覆盖面较窄的问题,这也让个别干部心存侥幸、不以为然。但从天津、北京、上海等11个省市提出干部选任“逢提必查”到6省14名拟任官员因瞒报被取消提拔,这样的情况正在逐步改善。但是,光靠偶尔的抽查显然不够,唯有抓好年度报告工作,同时建立不定期、不定量、不定职级的巡查制度,以“不讲价钱、不讲情面”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才能让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发挥应有的约束震慑作用。

  稿源:荆楚网

  作者:任评声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
  • 湖北焦点
  • 国内要闻
  • 娱乐推荐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