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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志峰:孩子,将你踩在脚下不是“开玩笑”
发布时间:2015-03-23 08:50:14来源:荆楚网

  福建南安一中学老师赤脚踏放学生肩上,已被责令辞退。近日,一组老师体罚学生的图片及简述,迅速在微博及微信转载、发酵。事件直指福建南安市金淘镇南光中学一名老师谢某,责罚两名学生蹲坐地上,并将双脚分别踩踏在学生的肩上。该校刘校长回应称,谢某系临时工,在学校服务了近27年。之所以会有光脚踩踏的一幕,据两名被罚学生介绍,是老师在开玩笑。因为事发下课时间,所以才会有许多学生围观。目前,涉事生管老师谢某已被责令辞退。(3月22日《京华时报》)

  又是临时工惹祸。不过,哪怕是临时工,也是为人师表,也不能随意体罚学生。在学校服务了27年的谢某被辞退,当然有网络曝光、舆论压力倒逼的因素,但他的做法确实太过分、有违师德,不适合继续担任教师。我个人认为学校的处理结果还算合理。

  教师体罚学生不是个新鲜话题,全社会已经讨论过无数次了。而此次事件引起我注意的,是其中的一个小细节:据两名被罚学生介绍,“光脚踩踏”是老师在开玩笑。或许孩子说的是真实的感受——当时老师并未声色俱厉,也未强迫,更未使用“暴力手段”,因此他们没有感到有什么不适,甚至可能还会有几分“好玩”。

  其实不然。教师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体罚学生,哪怕是学生犯了错误(两名学生吵闹且屡教不改),也应该通过批评引导等合理、合法的方式来进行教育,不能随意处罚、变相体罚。而“光脚踩踏”这种方式,虽然不会对身体造成什么伤害,严格来说却是对人格的一种侮辱。

  这么说,并不是想对涉事老师上纲上线,也不是故意挑拨、试图制造事端,而是想告诉孩子:未成年人也有人格尊严,不容任何人践踏。将你踩在脚下不是“开玩笑”,而是涉嫌侵犯你的合法权益。遇到这样的“玩笑”,你有权大声说“不”,而不是逆来顺受。这是最基本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

  孩子尚小,心智尚不成熟,而作为学校和当地的教育部门,不仅需要由此反思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更需要端正态度、强化素质教育,在教会孩子自尊自爱自强上下功夫,而不能简单粗暴地将涉事教师开除了事。教育者最重要的职责之一,是培养有责任有担当的公民,而非动辄被人踩在脚下的“顺民”。

  稿源:荆楚网

  作者: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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