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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卿:越野车逾越“红线”又该咋办?
发布时间:2015-03-26 09:15:06来源:荆楚网

  市区公务用车禁止使用越野车,符合条件配备保留越野车的单位,必须在车辆显著位置喷涂明显的公务用车标识。3月24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了解到,按照这一规定,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符合条件保留越野车的单位,其使用的公务越野车在3月底前要统一喷涂明显公务用车标识。(3月25日《兰州晨报》)

  公车改革正在全国各地有效推进,最大的亮点在于逐步取消党政机关配备的公车,对封存的公车就地“消化”,换言之对外公开拍卖。由于公车私用屡禁不绝而饱受公众诟病,加之公车耗资巨大,财政不堪重负,因而这一新政甫一推出,立即受到民众欢迎。

  当然并非所有公车都必须取消与拍卖,很多单位还有存续的必要,因此如何规范公车的管理与使用,必须有章有法。而在某些单位,购置了相当多的越野车,由于这种车辆性能优越,速度快,安全可靠,颇受使用者的青睐。

  但是,我们也不无忧虑地看到,此类公务车使用很不规范,一些公职人员习惯了以车代步,哪怕在市区内办事,也要开出派车单,而且还专门挑选越野车,既使得单位的油耗居高不下,又损害了政府形象。

  现在兰州市作出明文规定,不仅对所有公务越野车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而且还喷涂公车标识,而最具看点的则是,所有越野公务车不得在市区内使用,这道“硬杠杠”,无疑给公车的使用套上了龙头。多年来,公众对车轮上的腐败颇有微词,尽管也有各种各样的规定,但是执行力却大打折扣,原因你懂的,领导不带头,监管不到位,制度设计的再完美,终将一事无成。

  兰州给公务越野车划了一道红线,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高枕无忧、万事大吉了,从报道来看,似乎还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也就是配套措施并没有跟上,谁违反了使用规定,究竟如何处理,仍然是未知数,不免让人有些疑虑与担心。笔者以为,除了将严厉的处罚措施公之于众外,还必须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毕竟有了公务车标识,便于群众识别与举报,只要措施到位,奖罚分明,这项新规一定会深得人心,结出丰硕之果。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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