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去年,因房产、股票、基金没报或少报,无锡、淮安、省警官学院等地方(单位)12名处级拟提拔干部,被取消任用资格,并被要求作出说明。这是江苏首批因填报个人事项不实而影响提拔任用的干部。今年的填报日前已基本结束,材料录入归总后,将启动抽查核实工作。(4月2日 《现代快报》)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方面法律法规,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这既为进一步实现信息向社会公示准备了条件,也是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从严管党关键在于从严治吏”的具体体现。
而在具体实践操作中,如何确保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内容中的虚报、瞒报及知情还报、敷衍了事等行为,又该如何处理等问题,都需要配套的规定予以细化、量化。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正是对三中全会提出有关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方面法律法规的细化,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虽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监督管理干部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但仍有个别领导干部心存侥幸、虚报瞒报;个别地方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内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此次江苏省在开展对个人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工作中,不仅率先明确提出“凡提必核”“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提拔”的要求,更是坚持做到了从严从实、决不搞“灯下黑”。比如,去年该省就有12名处级干部因瞒报个人事项而被取消提拔。
也就是说,探索建立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将把“凡提必核”作为选人用人的刚性程序,由软要求向更严、更全、更规范的硬程序转变,选人用人的“制度之笼”也就将编织得更密实、更牢靠。那么,这些对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还心存侥幸和虚报、瞒报的领导干部,就甭想再升官晋爵了。正如新闻报道中所言:以为填报个人事项只是走走形式,有利的就报告,不利的就不报,这样的官员今后甭想升官。
实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凡提必核”,是对那些心存侥幸和虚报、瞒报的领导干部的一种震慑。对领导干部自己来说,本身就是明显的违规行为,面对通报和责任追究谁还敢肆无忌惮。同时,这也是对领导干部的一种保护,是对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力支撑。如果不实行“凡提必核”的刚性程序,对领导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内容是否准确、真实不当成一回事,不仅会让“带病提拔”的干部越陷越深,甚至滑向贪腐的深渊,还会严重影响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当然,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实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纪守规的模范,认真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尊崇党纪、敬畏法律。只有认真落实好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实行“凡提必核”的刚性程序,让各级领导干部明白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后果”,并对虚报瞒报个人事项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才能有效杜绝“带病提拔”等现象。
稿源:荆楚网
作者:唐亦瑭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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