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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达者:有一种懒政叫“后知后觉”
发布时间:2015-04-20 10:09:09来源:荆楚网

  4月17日,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一家生产水墨的企业将红色液体直接排入附近一座一级保护水源铁岗水库的泄洪渠。(4月19日中国青年网)

  宝安区西乡街道一家生产水墨的企业怀疑操作不慎,将红色液体直接排入附近的泄洪渠,从媒体曝光的图片来看,绿油油的植被、鲜艳血红的污水,对比强烈,刺人眼球,让人胆战心惊的是该泄洪渠与附近一座一级保护水源铁岗水库直接相连,更加需要注意的是,该公司主要从事水墨搅拌分装,未办理相关的环保审批手续,也没有建设任何污水处理设备,试问,如此企业是如何突出环保“重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其中第四十一条还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目前,宝安区环水局表示,目前该公司已被责令强制停产,而接下来,该局将对该工业园及其周边进行排查,清查隐患,可纵观一例例污染事件,为何政府部门就那么后知后觉?事后诸葛是否戳中了制度的痛处?

  一个术语叫体制性迟钝,意思是说一些政府管理部门在面对某些问题的时候后知后觉,反应不够迅速,总是等着出了问题后才去“捂盖子”“躲猫猫”,当媒体介入曝光之后才恍然大悟,继而官方开始发声了,才开始出面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如何高度重视,如何按部就班,熟悉的套路公众早已深谙,类似的新闻早已屡屡见诸报端,如此作为难道不算是一种懒政?后知后觉又如何诠释群众的事是天大的事?

  不仅如此,那些不具备资格的企业依然能我行我素,绿灯大开背后反映了当地政府的媚富心态和GDP情结,一心看着污染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自然会把环保问题置之脑后,按照市场公平准则,一个企业,大也好,小也罢,都是在各自条件和能力下,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缴纳税金,可若是只看重企业所带来的利益,而忽视企业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必将走上“先发展、后治污”的老路,从长远上讲,和丢了西瓜拣芝麻无异。

  总之,只要相关部门下定决心,相关人员切实以“敢担当、敢负责、敢碰硬、敢闯敢干”为标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不作为、慢作为、庸碌无为的“懒政”之举就会消除,也不会出现事后诸葛、后知后觉的调侃。当然,执政一方,造福一方,如何实现当地经济的良性发展,如何构建适宜的产业构架,才是当地政府发展的重中之重。

  稿源:荆楚网

  作者:晟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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