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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建武:让劳动光荣须防止的三种倾向
发布时间:2015-04-30 17:00:03来源:荆楚网

  “劳动是人类的本质活动,劳动光荣、创造伟大是对人类文明进步规律的重要诠释。”习近平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上铿锵有力地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根本上靠劳动、靠劳动者创造。”(新华网4月28日)

  总书记的话深刻揭示了劳动对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性,句句对劳动赞美的背后实质支撑是“实干”和“敬业”。中国至今取得的重大成就,离不开“全民”的劳动创造。人是劳动主体,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最终要靠无数劳动者共同来推动。“全民劳动”需要每个人都站好岗、做好本职工作,如此才能实现“1+1≥2”的效果。如果有人热爱劳动,而有人消极懒惰,则会出现“1-1=0”的结果,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也就无从谈起。

  从具体实际来看,现实中存在三种让劳动“不光荣”的行为倾向,而这三种倾向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劳动的积极性。

  其一是好逸恶劳、不劳而获。各行各业都有些人通过贪污受贿、盗版抄袭、偷抢拐骗、偷工减料、违法违规等所谓的“捷径”来实现财富累积,极大地侵犯了其他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让劳动“蒙了羞”。

  其二是劳而无获,工作懈怠。适当的贫富差距能够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但是如今差距有拉大趋势,使低收入者、落后地区、落后行业觉得付出艰辛劳动却换不来相应的报酬,从而产生怨恨和不满情绪,导致工作懈怠,损害了他们的积极性。

  其三是劳动过度,休息不够。中华全国总工会2013年的调查表明,超过 30%的企业制定劳动定额未经职代会讨论,44.4%的职工需要加班才能完成工作。许多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得不到休息,更别谈带薪年休假了,更有甚者,加班导致的猝死案例逐渐增加。忙忙碌碌、休息不够也极大损害了劳动者的积极性。

  现实中的这三种倾向均有蔓延趋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防止这三种倾向。第一,打击“不劳而获”,提倡诚实劳动。“敬业”是重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劳动最美推崇“爱岗敬业”,杜绝虚假丑恶,而法律规制是治本之策。第二,禁止任何用工单位拖欠民众的工资,尤其是不能拖欠民工工资,工会需要强化这方面的工作。

  第三,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秩序。劳动技术的差异带来的收入差异是正常的,但这不意味着轻视工农群众,职业只是分工不同而已,必须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加大再分配力度等措施使差距在合理范围内,提高民众的“获得感”。第四,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五一劳动节起初是为了争取合法的8小时工作制,劳动者不是机器,用人单位不能够随意制定劳动定额,应给予劳动者休整时间,休整不是偷懒,也不是堕落,而是为了防止职业倦怠,以更好地劳动。

  13亿劳动者的智慧是庞大的,通过激发全社会的劳动激情,能够创造出不可限量的劳动成果,进而推动小康社会的建成和中国梦的实现。前景固然美好,但逾越现实障碍、提高全民劳动的积极性更加关键。只有防止了上述三种倾向,才能够让劳动者“劳有所获”、“干有所值”,劳动才能够有尊严,才能够真正“光荣”起来。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陶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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