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咱们云南你抱着什么心态,骗吃骗喝骗玩吗?你要为你的良知买单,不然会遭报应的!”“五·一”小长假期间,一则女导游嫌游客购物少而大发雷霆的视频被疯狂转发,引起了广泛热议。(5月2日中新网)
不少网友在看到这名女导游一个劲儿地冲游客发脾气、冷嘲热讽地责备车上的游客,甚至还放狠话——如果每个人不消费满三四千元,将取消西双版纳的旅游,对回程机票费用也概不负责后,直呼这太没道德,着实令人感到可恨。
的确,恶劣的态度、粗暴的行为既有悖职业操守,也有违《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像“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等。无论如何,游客报团出游已经支付了相应的费用,导游就应该有契约精神,给游客提供之前保证过的优质服务。而不是忽视自身本应肩负的责任,不尊重他人的自由选择权,只一味钻进钱眼里,蛮横地强迫游客购物以便从中谋取私利。
然而话又说回来,云南女导游喋喋不休地责骂游客,有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上的问题,也有情绪管理上的问题,她认为自己在法定假日,顾不上家里的老人、孩子仍在岗位上坚持,付出了许多却没有相应的回报而感到非常憋屈,就任愤怒一涌而出去发泄到游客身上,当然这是种很不专业、很不合适的行为。甚至,她还多多少少有点心理调适上的问题,“人家车上下来都买三万、四万的镯子,我们车上五千块以上的都没有。一车人都没人家一个人买得多!”这是典型的攀比心理,在比较中的挫败感极可能是这名女导游勃然大怒的直接导火线。但不可否认,事件的背后也存在客观上的问题。
毕竟,导游逼游客消费,绝非仅此一例。2013年7月,一北京导游持刀逼游客购物;而在去年1月,也曾爆料云南一导游辱骂游客“不买东西比卖淫可耻”……依靠游客购物拿取提成已经是导游行业的“潜规则”。在市场竞争激烈的当下,旅行社为吸引顾客纷纷推出低价旅游,因而导游的固定工资通常也少得可怜,凭借游客购物以取得利润也成了他们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而这样的收入又是不稳定的。弄不好,导游们付出了多日的体力、脑力,最终赚不到钱反而倒贴一笔。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导游也有他自己的无奈和困窘。
在笔者看来,责骂游客的云南女导游以及其他有过类似举动的导游追逐利益、强迫他人购物固然“可恨”,但也有一份不得已的“可怜”。不过,“可怜”的因素不能成为他们实施“可恨”之举的挡箭牌,而社会也不应对这种“可怜”的现实原因置之不理任部分导游就这么令人“可恨”下去。这一来需要旅行社科学地制定导游的薪资支付标准;二来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尤其是对一些低价旅游团。“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如何让“可恨”和“可怜”都消失在良知的约束中和制度的规范里,是这个社会不容回避、值得深思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译誉
(作者: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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