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中,处于各类关系核心位置的县委书记,一人贪腐往往波及当地各级党政机关干部。甘肃省华亭县原县委书记任增禄收受贿赂991万元,另有411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该案牵涉129名华亭县官员,几乎覆盖了该县县委、县政府以及各乡镇政府机关。(5月8日新华网)
县委书记这一角色,承担着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等繁重任务,责重权大,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各个方面的诱惑和考验。从去年2月28日江西会昌县县委书记傅春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到今年4月9日河北省清河县县委书记冀东书(副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期间被中纪委通报的至少38名县委书记,都是将手中的权力变成了大肆敛财的工具,最后落得个锒铛入狱的下场,实在是让人痛心和叹息。
县委书记的权力究竟有多大?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因为缺少有效的监督与制约,他们可以直接参与工程建设、土地开发、股权转让等“油水”丰富的项目建设,利用其审批权或影响力受贿捞财。有些县委书记甚至干脆直接靠批发“官帽”来为自己疯狂敛财,“不送不重用,少送动一动,多送往上蹦”,这句顺口溜正是对这一“卖官”现象的“生动诠释”和有力讽刺。
就拿这次被通报的华亭县原县委书记增禄来说,收受贿赂991万元,牵涉129名华亭县官员,其受贿数额之大、波及范围之广还是不免让人震惊。笔者看来,他们之所以会如此疯狂、无所顾忌,还是因为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监督,以至于他们为所欲为,频频插手工程项目、卖官卖爵,而完全把党纪国法、群众利益抛之脑后。
今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提出明确要求,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而这些落马县委书记的所作所为显然与这一要求是极不相符的,甚至是背道而驰的。同时也给监督管理部门敲响了警钟,对地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有效约束已成当务之急。
具体来说,就是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除强化教育培训和道德人格塑造外,更多应在权力制衡上下功夫,有必要适时调整增强人大、纪检、审计等部门对县委书记的制度约束。同时加强巡视、举报等外部监督力度,让“大权在握”的县委书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稿源:荆楚网
作者:赵福东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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